文档介绍:德国中央银行即德国联邦银行是世界上独立性最强的中央银行,具体表现在:独立于政府,当与政府经济政策相矛盾时,德国联邦银行以完成自己的职责为主;1957年通过、1992年修改的《联邦银行法》明确规定,德国联邦银行富有保证比值稳定的基本职责,自主行使法律授予的有关货币政策的职权,不受政府指令的干涉;在人事方面,德国联邦银行总裁和理事会由政府与联邦银行理事会磋商后提名,总统任命,任期八年,届满之前政府不得罢免;德国联邦银行严格限制用货币发行弥补财政赤字,只允许在严格规定的限额内以非现金贷款和购买国库券的的方式向政府机构、公共财政机构提供短期贷款;政府官员可出席联邦银行理事会的所有会议,无表决,但可提出将理事会决议推迟两周执行的动议(很少使用该权利)。德政府和财政经济政策有关的机构会议。政府在讨论与政策有重要关系的问题时,也邀请联邦银行总裁磋商。美国联邦储备体系也属于独立性较强的类型,其较强的独立性体现在:联邦储备体系对国会负责,对其报告工作;根据《联邦储备法》联邦储备体系有权独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总统未经国会批准,不能对联邦储备体系发出指令;联邦储备体系每位成员有4年任期,理事会成员任期与总统任期错开,是总统在任期内无法更换理事会的大部分成员;没有长期向政府提供融资的义务,通常情况下,财政筹资只能通过公开市场发行债券。联邦储备体系只在特殊情况下提供规定期限内的短期融资,且需要以财政部发行的国库券作为担保。联邦储备体系不依靠财政拨款,而将所持有的财政部债券的利息以及外汇储备利息交回财政部。日本银行属于独立性居中的中央银行,其独立性表现在:日本银行隶属于财政部,财政部长拥有对日本银行的一般业务命令权、监督命令权、官员解雇命令权,但实际上财政部并未使用这种命令权;1997年4月修订的《日本银行法》规定,日本银行的根本职责是通过调节货币及金融,追求物价稳定以利国民经济的健全发展。该法赋予日本银行独立制定货币政策以及自行采取货币政策工具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权利;日本银行的总裁和副总裁由内阁任命,理事则由财政部长任命,人气分别为5年和4年,均可连任;在于政府的资金关系上,法律规定日本银行不得认购政府发行的长期公债和向政府提供长期贷款,日本银行仅向政府提供少量短期贷款,但政府发行的短期债券则大部分由日本银行认购。日本银行的利润扣除规定的比例后,全部上缴财政部,若发生亏损,则由国库款弥补;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是决定货币政策的最高权力机构,财政部与经济企划厅各有代表1人参加,但都没有表决权。欧洲中央银行:欧洲中央银行是世界上第一个管理超国家货币的中央银行。独立性是它的一个显著特点。它接受欧盟领导机构的指令,不受各国政府的监督。它是唯一有资格允许在欧盟内部发行欧元的机构欧洲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执行董事会、欧洲央行委员会和扩大委员会。执行董事会由行长、副行长和4名董事组成,负责欧洲央行的日常工作;由执行董事会和12个欧元国的央行行长共同组成的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