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控方案
为落实省卫生厅(卫疾控字号)精神,加强我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我区决定自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意义
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统称慢性病)是影响我区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同时也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国内外实践表明,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和社区行动是防控慢性病的有效策略。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利用3年时间,在全区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行动综合控制慢性病社会和个体风险,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减少慢性病负担,总结示范区经验,推广有效管理模式,全面推动我区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具体目标
1、在示范区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
2、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4、探索适合于我区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三)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示范区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
2,健康行为形成串:成年男牲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成全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
5、慢性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完善保障措施
1、成立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防控规划,召开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启动会,联系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慢性病防控职责,落实慢性病社会综合防控措施,并制定相关督导计划,成立技术指导专家组定期对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2、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制定中长期综合防治规划。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3、将慢性病防治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按地方和中央配套比例不少于2:1配套经费,满足慢性病防治工作需要。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将常见慢性病检查、治疗费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统筹补偿范围,并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二)开展指导监测工作
1、成立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协调工作小组,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各项协调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每年2次督导,召开成员部门联系会,通报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商讨解决办法。
2、建立定期逐级指导和培训制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
3、开展社区诊断,完成诊断报告。开展死因监测及评估工作,建立死因监测等慢病监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