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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国有企业管理及收益收缴实践对我国的启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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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国有企业管理及收益收缴实践对我国的启示.docx

上传人:daxiahao1314 2019/11/19 文件大小:12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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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国外国有企业管理及收益收缴实践对我国的启示2012-2-2910:15:24 来源:《财会研究》(兰州)2010年17期马乃云(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实务)【内容提要】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文件,要求国有企业向财政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财政部、国资委也随即公布了中央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但比例过低,也一直被社会各界所诟病。因此,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加强国有企业收益收缴管理,实现国有产权的剩余索取权,建立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等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关键词】国有企业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EEUU8456587一、问题的提出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资本与民营资本、外国资本一样是资本市场的参与者。投入资本,运营资本,获取资本收益,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是资本运营的基本要求。国有企业由国家投资,政府理应收缴国企的税后利润,全民理应享受国企红利。1994年随着税利分流制度的确立,国务院提出国有企业要“逐步建立国有资产投资收益按股分红、按资分利或税后利润上缴的分配制度”。但当时,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向银行贷款,且由企业税前还贷改为税后还贷。为了增强国有企业的资本积累,作为一种过渡措施,财政部决定把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作为国家再投资,留在企业内部作为企业发展基金”。再加上我国国有资产经营效率低下,资产流失严重;国有企业税负较重,且承担了较多的社会责任;政府对国有企业特有的“父爱主义”思想,对国有企业的资金占用、资源占有和收益收缴实行预算软约束等原因,导致了国有企业很少向国家上缴税后利润,政府无法稳定的获得投资收益。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国家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国有企业改革深入进行,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社会负担与以前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尽管还有一些国有企业亏损,但总体上在向着盈利的方向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国规模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国有企业单位数为9682个,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工业总产值46857亿元,资产总计6710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7557亿元,利润总额2532亿元。%(数据来源于2009《中国统计年鉴》)。随着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提升,国有企业理应改变多年税后利润不上缴的格局。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要求国有企业应按规定向财政及时、足额地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同年12月,财政部、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规定中央企业每年实现的利润在抵扣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后,按年度净利润向政府缴纳不同比例的国有资本收益。国有独资企业的上交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为10%、5%、暂缓3年上交或者免交。国家在过去的很长时期内不行使投资人权益,不分享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现在,虽然开始参与分享,但这一上缴比例确实太低了。国有企业将税后红利的一部分用于职工福利,亦形成国有垄断行业的高福利待遇。从这个角度来看,政府和国有企业对社会收入差距的扩大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提高税后收益的收缴比例,有助于政府建立公平竞争的秩序,构建和谐社会。二、外国政府国有资本管理及收益收缴制度的实践(一)法国法国是西方发达国家中国有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法国政府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国有企业。这些部门主要是经济部、工业部、预算部、运输部、邮电部和国防部等。法国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和计划合同制。把国有企业分为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两种。对垄断性国有企业或国家拥有51%以上绝对控股权的国有企业,政府从企业的投资规模、借款数量、产品和劳务定价以及工资分配等方面实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企业的自主权较小。对竞争性国有企业或普通的国家参股企业,政府的管理仅限于任命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和对资产的流入流出进行监督,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不做过多干预,企业拥有较大的经营自主权,基本与私人企业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政府对企业的控制一般只限于控制总公司和母公司的股份,不控制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股份。法国的国有企业实行董事会制度,董事长一般由政府有关部门提名并由总理任命。计划合同制管理是政府通过和国有企业签订计划合同、项目合同等,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关系。政府则按计划合同的约定收取费用和利润。政府与资产经营者通过协商谈判签订计划合同,一方面要明确国有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承担的责任,防止国有企业经营决策的失误和国有资产流失。另一方面也要建立良好的与员工对话机制,帮助企业顺利实现发展目标。法国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分红政策取决于国有企业的“赢利能力、财务状况和董事会认为重要的其他事项”,税后利润向政府上缴的比例大约为50%。国有资本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