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日期:2019年11月24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二、、职责:1、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三、定义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3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四、内容:1、、动土作业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挖掘坑、井、槽、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井、槽、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井、槽、,。、井、槽、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