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加班工资支付制度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目录一、工时制度二、加班工资基数三、加班工资计算四、案例分析一、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制每天不超8小时,每周不超40小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每周一天休息《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加班:每天1小时,特殊情况不超3小时,每月不超36小时《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一、工时制度2、非标准工时制《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综合计工时: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以8小时工作时间为基础(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定时工作制:定量不定时,弹性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三、加班工资计算1、标准工时制2、计件工资制3、综合工时制4、不定时工时制1、标准工时制度延长工作时间: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不补休。休息日加班:优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补休。2、计件工资计件单价=日工资÷定额产量例:100元÷10件=10元/件单位安排,完成定额,8小时之外,150%双休日200%、法定节假日300%3、综合计工时获批的下月起为周期开始时间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部分为加班例四月:20天x8小时=160小时1、普通加班费=小时工资基数的150%2、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小时工资基数的300%2016年工作日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201823202121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2123211822224、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外,无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日工资基数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