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加工200吨塑料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昌乐县美华塑料厂编制日期:2019年8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⒈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符(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⒉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⒊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⒋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⒍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⒎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⒏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加工200吨塑料袋项目建设单位昌乐县美华塑料厂法人代表陈勇联系人陈勇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宝都街道南三里村联系电话**********邮政编码262400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宝都街道南三里村立项审批部门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019-370725-29-03-050845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评价经费/投产日期1项目由来昌乐县美华塑料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725MA3FYQY688),在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宝都街道南三里村,建成了“年加工200吨塑料袋项目”,项目可实现年加工200吨()塑料袋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对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的分析,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其他”,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2013年修正)》();《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9)《潍坊市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10)《潍坊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2018)定义为简单地形,地形较开阔,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已建厂址没发生过较大的地质或自然灾害,适宜项目建设。项目取水从昌乐县市政管网供给,可以满足生产、生活用水要求;供电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项目南侧1137米为国道G309,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