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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G03-F4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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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G03-F4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doc

上传人:读书之乐 2019/11/29 文件大小: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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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武汉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编号:版本:A/0表格生效期:2003年4月1日序号:协议方:(以下称装修人)(装修)公司施工队(以下称装修施工队)一、总则为加强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的保值增值,根据《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业主公约》规定,特制定本协议。凡业主提出的装修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同意后,由业主、装修施工队、管理处三方签定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并共同遵守。二、装修活动行为规范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1)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3)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4)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5)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6)超负荷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7)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2、必须经有关部门(单位)批准,并需由专业施工单位(人员)施工完成的装修活动:1)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负荷的,装修人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施工。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3)确需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4)破坏或拆改厨房间、卫生间的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闭水实验。3、为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管理处指定的安装位置或装修款式:1)平台、外门、防盗窗、阳台的装修,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选择管理处指定的样式。2)空调要安装指定位置,冷凝水管必须连接在专用的下水管道内。三、装修管理保证金、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证卡费用1、装修管理保证金由管理处收取,装修人每户缴纳1000元,装修公司施工队每户缴纳2000元。装修完毕经管理处验收后,如无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装修人(或租、住户)可凭收据在10个工作日后向管理处退领装修管理保证金(不计息),若无因装修而产生的遗留质量问题,装修施工队可凭收据在半年后退回装修管理保证金(不计息)。如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设施和设备等情况及因此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环境损失、损坏的,责任方按协议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装修验收时间为每周,退装修管理保证金时间为每周。由管理处收取,由装修公司施工队办理《装修许可证》时按装修户产权面积缴纳,不退还。标准如下:(平层)洋房:_______元/平方米;(带阁楼及复式)洋房:________元/平方米;联排别墅:________元/平方米;商铺:_________元/平方米。《装修许可证》工本费每户10元。《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每人10元,押金每人10元。装修完工后施工队负责人应将《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集中交回管理处,凭收据退回出入证押金。四、责任义务:装修人装修前,装修人应详细阅读入伙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