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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法律法规(项目四) 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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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法律法规(项目四) ppt课件.ppt

上传人:幻影 2019/11/30 文件大小:7.18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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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法律法规(项目四) ppt课件.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ppt课件2ppt课件民用航空人员的含义民用航空人员的法律责任3ppt课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航空人员,是指下列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4ppt课件民航人员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5ppt课件我国关于民用航空人员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航空人员玩忽职守,或者违反规章制度,导致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别依照、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或者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构成犯罪但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也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6ppt课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条(参考第二节内容)的规定,未取得航空人员执照、体格检查合格证书而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活动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民用航空活动,在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限期内不得申领有关执照和证书,对其所在单位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7ppt课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有下列违法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民用航空器的机长给予警告或者吊扣执照一个月至六个月的处罚,情节较重的,可以给予吊销执照的处罚:机长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对民用航空器实施检查而起飞的;民用航空器违反本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未按照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指定的航路和飞行高度飞行,或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飞越城市上空的。8ppt课件①在执行飞行任务时,不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携带执照和体格检查合格证书的;②民用航空器遇险时,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离开民用航空器的;③违反本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飞行任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民用航空器的机长或者机组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吊扣执照一个月至六个月的处罚;有第②项或者第③项所列行为的,可以给予吊销执照的处罚:9ppt课件任务实施“8·24黑龙江伊春坠机事故”(详见引导案例)发生后,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如下。(1)机长违反河南航空《飞行运行总手册》的有关规定,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根据河南航空有关规定,机长首次执行伊春机场飞行任务时能见度最低标准为3600米,事发前伊春机场管制员向飞行机组通报的能见度为2800米)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进近。(2)飞行机组违反民用航空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有关规定,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须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10ppt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