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章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第一节准则制定情况
第二节中国CPA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第一节准则制定情况
一、制定历程
(一)制定执业规则阶段(1980---1993)
(二)建立审计准则体系阶段(1994---2004)
(三)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阶段(2005年至今)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定了22项准则,并对26项准则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完善。这48项准则已于2006年2月15日由财政部发布,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
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取得的成就
(一)明确提出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主张
(二)建立起体系完备、内容丰富的准则体系
(三)树立了衡量CPA业务素质、鉴定执业质量的新基准
业务范围:
管理咨询
业务范围
鉴证业务
相关服务
审计业务
税务服务
执行商定程序
代编信息
年报审计
验资
合并等审计
审阅业务
其他鉴证业务
特殊目的审计
会计服务
三、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1
CPA业务准则 47
C
P
A
执业准则
48
CPA职业道德守则
如下:
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47
鉴证业务准则45
相关服务准则2
审计准则41
审阅准则1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2
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代编财务信息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1
区别
相关服务
(以代编财务信息为例)
鉴证业务
(以财务报表审计为例)
业务关系人
只涉及注册会计师和责任方(管理层)两方关系人
涉及注册会计师、责任方(管理层)和预期使用者三方关系人
业务关注的焦点
财务信息的收集、分类和汇总
财务信息的质量
保证程度
不对财务信息提供任何程度的保证
对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
独立性要求
不对独立性提出要求,但如果不独立,应当在代编业务报告中说明这一事实
要求注册会计师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
报告
如果注册会计师的姓名与代编财务信息相关联,需要出具代编业务报告,但在报告中不提出鉴证结论
以书面形式提供审计报告,并在报告中就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业务准则由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统领,按照鉴证业务提供的保证程度和鉴证对象的不同,分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分别简称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其中,审计准则是整个执业准则体系的核心。
审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业务。在提供审计服务时,注册会计师对所审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并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
审阅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的审阅业务。在提供审阅服务时,注册会计师对所审阅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有限保证,并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根据鉴证业务的性质和业务约定的要求,提供有限保证或合理保证。
相关服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代编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提供管理咨询等其他服务。在提供相关服务时,注册会计师不提供任何程度的保证。
(四)鉴证业务的目标教材48页
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分为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合理保证的保证水平要高于有限保证的保证水平。
1、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此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如在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对审计后的历史财务信息、提供高水平保证(合理保证),在审计报告中对历史财务信息采用积极方式提出结论。这种业务属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2、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以此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如在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阅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高于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中可接受的低水平),对审阅后的历史财务信息提供低于高水平的保证(有限保证),在审阅报告中对历史财务信息采用消极方式提出结论。这种业务属于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教材58页
合理保证提供的保证水平低于绝对保证。由于下列因素的存在,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零几乎不可能,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1).选择性测试方法的运用。
(2).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3).大多数证据是说服性而非结论性的。
(4).在获取和评价证据以及由此得出结论时涉及大量判断。
(5).在某些情况下鉴证对象具有特殊性。
,其主要限制因素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