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院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问题刍议[摘要]在高等教育事业由数量扩张到内涵提升的快速发展背景下,高等教育领域面临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高校内部,二级学院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存在权力约束机制不健全、共同负责两张皮、体制机制有缺陷等问题。借助大学章程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推动大学治理现代化,完善党风廉政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规范、约朿和监督权力,从根本上促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是学院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必然选择。[关键词]高校;党组织;主体责任;廉政建设;反腐败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的各级组织的职责与使命。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阐明了基层组织在党的各项建设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基层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更是党的反腐败体制机制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新要求。高校党组织作为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建设事业和高等教育发展事业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中,高等学校二级学院在高校事业发展中具有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研究和解决二级学院党组织主体责任问题,对于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落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义重大。一、体制机制层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学校层面上,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1]而高校内设二级学院级党组织“与院(系)行政共同负责本单位工作”[2],保证学院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学院管理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由于缺少了明确的规定性制度,“共同负责”的制度设计却留下了二级学院党组织和行政权力的交叉地带。在日常实践过程中,共同负责的实际效果往往取决于党政两个“一把手”彼此间的人际关系、个人素质、性格气质等主观因素。(-)制度建设的滞后导致权力约束机制不健全高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高地、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因此,加强高校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是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权力运行中,好的制度可以规避权力执行、资金使用、职称评聘等诸多方面的问题。现实是高校的制度建设常常滞后于形势发展,对发展屮出现的新问题没有及时建立相应的制度來予以解决,加上利益需求的刺激和自我监管的放松,导致权力约束机制不健全,校内监督乏力、社会监督缺失、群众监督受阻。比如,前一阶段频繁出现的科研经费案件,很大程度上反映岀高校财经制度的不完善,没有跟上快速发展的科研投入。“人多数高校在科研管理体制上实行的是课题组负责制,各课题组自行计划开支,科研经费的使用权基本掌握在项目负责人手中,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3]在学术评价方面,行政权力主导作用较大,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因缺乏有效的学术民主监督,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不均衡,权力约束机制也不健全。此外,学院内部“监督制度的不健全,也导致了监督权力弱化和行政权力、决策权力泛化的权力结构失衡”[4]问题。(二) 党政权利的定位不准导致党委行政“两张皮”“共同负责”在制度设计上留下的权力交叉地带,使得二级学院党委行政在实践中容易岀现“两张皮”现象。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支持行政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那么,党组织到底耍不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