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增值税核算相关会计问题分析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应区别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税法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税,因此其核算比一般纳税人简单。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发票上的金额为含税价增值税征收率为3%,一般的纳税人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发票上金额为价税分开。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7%,13%、0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进项税的核算,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应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两个科目,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还得设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和“已交税金”等明细科目。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核算应注意的问题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视同销售行为中,应首先将发票金额转化为不含税金额去计算应交税费;而购货环节支付的增值税不管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应进入购货成本;当期缴纳当期还是当期缴纳以前期的增值税没有区别。[例1]某工业生产企业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本期购入原材料,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原材料价款为10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17万元,企业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材料已入库。该企业本期销售产品,销售发票上总金额为103万元,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货款尚未收到。购进货物时:借:原材料1170000贷:应付票据1170000销售货物时:不含税价格=103÷(1+3%)=100(万元)应交增值税=100×3%=3(万元)借:应收账款103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0若当期缴纳当期的增值税3万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0贷:银行存款30000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核算应注意的问题(一)销项税额核算(1)在正常的销售行为中,会计上往往要根据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来确认收入,但销项税额的确认应与发票同步。因此,如果当期销售满足收入确认条件,那么确认销项税额即与收入确认同步;否则的话会计上可能不确认收入,但应确认销项税额。[例2]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销售发票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率17%,可收入确认,货款尚未收到。会计处理如下:借:应收账款117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同时结转商品成本。(2)视同销售行为中有关增值税问题。一般纳税人的视同销售行为一般要区分自制或委托加工产品(工业企业一般用于出售)和外购产品(工业企业一般用于生产加工)改变用途两大类。自制或委托加工的产品改变用途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均应按计税价格确认增值税销项,而外购产品改变用途用于对外项目要确认增值税销项,外购产品若用于对内项目则为进项税额转出。此处的对内改变用途主要是指用于不可抵扣增值税的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的增值税是否可抵扣将在后面的特殊问题中探讨)、非货币性职工薪酬、福利部门领用等;对外改变用途主要是指用于投资、捐赠、分配给股东、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债务重组等。[例3]对外改变用途。某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用库存商品一批,成本为80万元,计税价格100万元,原材料一批,成本160万元,计税价格200对外投资,取的一个公司10%的股权核算为长期股权投资,增值税率17%。则自产的库存商品和外购的原材料用于投资均应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