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刘燕华副部长就课题制答记者问《科技日报》记者刘亚东、刘莹最近就课题制问题采访了科技部刘燕华副部长,内容如下。记者: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请问刘副部长,国家将对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背景是什么?具有哪些重大意义?刘燕华: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国家科研计划实行课题制,大力推行项目招投标和中介评估制度”。因此,首先,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同时,它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科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科技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产物。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一项重大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传统科研活动的组织管理模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了公开招标、基金制、合同制、同行评议等改革措施。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而课题制是世界各国或地区科研活动的一种基本管理模式。事实证明,它能极大地激发研究人员的创新潜能,是成功有效的。将世界通行的成功经验借鉴到我国,是改革开放的需要,是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和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课题制以课题为中心,突破了单位、专业的制约,可以对优势资源进行最大限度的集成,有利于实现重点突破;课题制以人才为中心,把过去的只见项目不见人变成了如今的以人为本。课题负责人可以跨单位、跨部门、甚至跨国界,不拘一格择优聘用课题组成员,有利于人才流动机制的建立。国外研究人员70%是流动的,从而保持了很好的科研活力就是一个证明。同时课题责任人和依托单位之间可以实现双向选择,更有利于人、财、物等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人是科研活动中最主要的要素,国外课题费中70%都是人头费。而我国现行科技计划中很多不允许开支人员费,即使可以列支,但课题结题后不允许提取奖酬金,研究人员在经费上受到很大的限制。课题制则可名正言顺地列上人员费,使“人”被大大地重视起来。课题制在管理上,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有利于信息快速传递,避免重复,从而推动科技计划更好地实施。记者:记者曾听到很多科研人员强烈要求加快科研计划管理改革。有人反映说:科研项目大部分出不了北京城,地方要想争取到一个项目难于上青天。请问刘副部长怎样看这个问题。刘燕华:现行科研管理制度中确实存在很多弊端和矛盾。由于一定范围内公平竞争的机制和政府机关的决策程序公示制度没有普遍建立,造成课题申请人的信息获得不对称。谁往机关跑得多,谁获得的信息多,谁就容易得到课题。这就是所谓的在京科研单位容易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原因。还有各个科研计划及其经费的管理制度不规范、不统一,甚至相互矛盾。例如有的采用单一的专家决策机制,有的采取专家咨询与政府决策相结合的机制;有的可安排一定比例的计划管理费,有的则不允许等。而且传统的以单位为中心的科研管理模式,课题责任人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自主性弱,受到的行政干预过多,积极性与创造性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在这种模式下,各种科研资源难以打破部门和单位的界限,实行优化组合,不利于人才流动机制的建立等,这一切已严重制约了科研活动的进行。因此,建立一种适应科研活动规律,规范各类科研计划的管理制度体系已成为科技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势在必行。记者:我们明白了。课题制的实施有利于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各类科技资源的作用,建立科学、高效的科研管理新机制,营造公平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