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合同诈骗罪学员姓名:戴晓蓉学号 入学时间 年 季指导老师 职称 试点学校 2012年05月15日共页第1页摘要与关键词 (1)一、 合同诈骗罪的特征 (1)(-)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二、 合同诈骗中“合同"的含义 (1)三、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别 (1)(―)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 (1)(-)行为人是否无主体资格而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三) 行为人是否采取了欺骗手段(四) 行为人是否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五)合同标的物的处置情况五、合同诈骗罪与其它犯罪形态的认定 (1)(-)合同诈骗罪与想象竞合犯的认定(-)连续诈骗情形下的数罪认定注释 ()参考文献 (1)论合同诈骗罪戴晓蓉【摘要】合同诈骗罪是新刑法修订后增加的新罪名,与普通诈骗犯罪相比,它有着自身的特点,鉴于新刑法对该罪的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化,加上相关司法解释的滞后,对于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诸多争议。不仅如此,合同诈骗罪既保留了普通诈骗罪的共性特征,乂表现出自身的个性,它是一种以合同为掩护,手段隐蔽、情况复杂的诈骗犯罪,所以,此类犯罪的认定目前司法实践中是较为疑难的问题。本文就合同诈骗罪的概念、特征、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及合同纠纷的区别,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自己的观点,由此希望通过本文能够有利于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和惩处此类犯罪。合同诈骗罪民事欺诈合同纠纷合同诈骗罪是一种以合同为掩护、手段狡猾、不易识别、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的诈骗犯罪。在所有的诈骗类犯罪案件中,合同诈骗案件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已成为目前刑事司法实践屮的热点、难点。本文将结合我国合同法与刑法学基木原理就合同诈骗罪的特征,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别、与合同纠纷的区别等相关问题作一些浅显的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本罪有所益处。一、合同诈骗罪的特征(一)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把合同诈骗罪归结为:“以非法占有为廿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S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市场管理秩序和财产所有权;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用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象的方法,取得对方当事人信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的主休既可以是自然人,乂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其主观方面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二) 、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在合同的签订阶段,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或造成较大损失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并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表现为:1、 虚构主体,编造并不存在的公司、单位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如张某等人本是无业游民,却自称是国际奔马旅游服务公司,并以此为名与他人签订旅游合同,骗取钱财。2、 冒用或盗用他人名义,利用或使用盗窃来的其他单位的介绍信、合同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他人签订合同的;如李某原来是移动公司的员工,可是却说自己是联通公司的工作人员,以方便盗取大客户的信息。3、 使用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