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黎明股份”与“湖北立华”事件之透视与反思——国内会计诚信的缺失一、引言黎明股份的头上有许多光环:“黎明”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甚至是迄今为止我国纺织服装类产品中唯一的女装驰名商标;黎明品牌服装还被外贸部列入重点支持与发展的品牌出口商品名单??????该公司最初公告的1999年年报数字看上去很“美”,然而事实却证明此乃“苍白的脸上涂抹的胭脂”。无独有偶,湖北立华会计事务所曾经是省内资格最老、规模最大、牌子最响的会计事务所,然而由于涉及一连串的证券市场财务信息造假,最终分崩离析,知道沦为被吸收合并的对象。值此国务院发布《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之际,每一会计职业界人士都来认真领悟朱镕基总理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写的“不作假帐”的校训,共同反思“一案”、“一所”之怪现状,对于匡正“泛假主义”的滥觞,廓清注册会计师的角色定位,无疑是很有必要的。(一)是黎明,还是黑暗,黎明股份于1999年1月挂牌上市。该公司管理层为了粉饰其经营业绩,当期虚增资产8996万元,虚增负责1956万元,虚增所有者权益741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679万元。经过财政主管部门的审定,该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由检查前对外披露的5231万元,变为-3448万元。除常规性的少计成本、费用递延、缩小合并范围等操纵手段外,有90%以上的交易或事项数额是人为凭空编造的。黎明股份造假的主要手段包括:第一,对开增值税销售发票,虚增收入和利润。比如,该公司所属的黎明毛纺织厂通过与11户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虚转成本7812万元,虚增利润2902万元,虚增存货2961万元,巧妙地利用增值税抵扣制度,对开增值税发票,既达到了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又不增加税负。第二,虚开产品销售发票,虚增收入和利润。该公司所属的营销中心,1999年6月和12月,虚拟了两个销售对象,即沈阳红尊公司、宜昌盛泰服饰公司,虚开不能做进项抵扣的小规模企业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226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124万元以及管理费用105万元,虚增利润1039万元,相应虚增应收账款1748万元、坏账准备105万元、预提费用174万元和应交税金224万元,虚减内部往来206万元。黎明股份不惜以多缴税的代价,换来形式上业绩改观的效果。第三,利用有关出口货物优惠政策,虚增收入。即利用出口货物企业可以自制销售发票的条件,虚拟外销业务。例如,该公司所属的进出口公司1999年6月借此虚增主营业务收入58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519万元、虚增利润63万元,相应虚增应收账款582万元,虚减存货519万元。第四,人为扩大企业销售业务的核算范围,虚增收入。例如黎明进口公司擅自将其本应在“委托发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装业务,通过与被委托方对开发票的形式,进行销售核算,虚增销售收入888万元。黎明股份管理层将造假视为关系公司形象的“系统工程”,直至抓出成效。其造假手段具有如下特点:造假时间分散,具有均衡性。黎明股份造假时间除个别表现为6月和12月外,多数造假是从年初便开始准备,而且各月分摊均匀,不暴露造假痕迹。造假手续齐全,具有完整性。从原始凭证上看,假购销核算合同、假货物入库单、假出库单、假保管账、假成本计算单等一应俱全。从财务核算的流程上看,几近“完美”的地步。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