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深圳市2014年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方案深圳市城管局为深入推进我市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根据市政府《深圳市“十二五”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2013年工作进展情况,特制定深圳市2014年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要求,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我市垃圾减量分类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城市宜居环境。二、工作目标(一)巩固2013年527个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单位(小区)创建成效。(二)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居住小区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新增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单位(小区)500个以上。(三)开展有害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等多项试点,全方位推进我市垃圾减量分类工作。三、主要任务和工作分工(一)巩固2013年创建成效。进一步提高示范(小区)居民垃圾减量分类参与率,发挥示范单位(小区)的带头示范作用。示范单位巩固经费通过单位部门预算渠道调剂解决,财政不再另行安排。示范小区巩固经费由财政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1000户10万元;低于1000户的,每减少100户,费用减少6%;高于1000户的,每增加100户,费用增加8%。财政补贴主要用于宣传、培训、志愿者补助、小区居民奖励和管理费用以及设施更新维护等开支,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城管局会同市财政委制定。我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理费标准按200元/吨执行。示范小区巩固经费和厨余垃圾收运处理费根据原创建责任单位经费渠道由市、区财政解决(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委、市城管局)。(二)大力推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居住小区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工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以创建“低碳节约型机关(企业)”为主题的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推行电子化办文、纸张双面使用、不用或少用一次性办公用品、饭堂倡导光盘行动等,相关经费在各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企业经费)中列支。市城管局负责制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操作指引,指导、检查和监督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各单位应根据操作指引,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区(新区)制定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建立居民小区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小区创建申报制度,市城管局负责制定《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小区申报及验收办法》。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可由物业管理公司征得小区80%的业主同意)的条件下,向所在区城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小区在区城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对通过市、区城管部门验收的居民小区予以奖励,奖励经费由区级财政负责落实(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居住小区应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工作(责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