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批、备案项目涉税处理为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落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若干问题的通知》(所便函[200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的有关规定,为便于操作,现将工作流程和相关内容说明如下:一、审批、备案项目明细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批类(一)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附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二)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三)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四)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五)创业投资企业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六)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投资抵免的税额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类(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三)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四)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三)过渡期税收优惠(未特别说明的按备案类文书处理)(一)、软件产业、集成电路产业(二)、二免三减(三)、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此项需走审批文书,在系统中流转)(四)、优惠税率二、工作流程1、审批类:【文书受理岗】→【文书登记】→【文书受理】→【减免退税类】→【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选择对应减免税类别,在系统中审批流转,由局领导终审后回复纳税人。2、备案类:管理员审核→【税源管理岗】→【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表】。(领导不需审批)3、过渡期税收优惠,08年开始享受的二免三减企业,管理员核实后按备案类文书录入处理,并将已经录入的名单清册邮件或在FTP中放置,所得税管理岗在【企业所得税过渡期税收优惠】中维护。4、过渡期税收优惠,08年前已经开始享受的二免三减企业,需管理员确认企业未在2007年3月16日之后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如已经变更需要管理员和税务登记窗岗传递业务联系单,将企业的工商登记日期统一修正到1007年3月1日。未做日期修正的,【企业所得税过渡期税收优惠】中不能维护。5、国产设备投资抵免,需在系统中作审批文书处理,在系统中流转。需要企业先做好汇算清缴,确认当年度可以抵免的额度,再按该额度数做审批处理。6、优惠税率由管理员确认可以享受,并将名单按上述方式传递,由所得税管理岗在【企业所得税过渡期税收优惠】中维护。7、各税收优惠项目审批、备案后,管理员应在台帐中登记,在汇算清缴结束时报所得税管理岗汇总。三、内容及报送资料说明1、分类项下对税收优惠内容已作简要说明,以供审核对照。2、分类项下对应报送资料已列明,为方便操作,对应报送资料做了补充。3、报送资料中证件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和其他资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注明“所列资料与原件相符”或“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等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四、审批类分类说明一)、企业综合利用资源所得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企业同时从事其他项目而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