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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旅行社分工体系对比探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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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旅行社分工体系对比探究.doc

上传人:pppccc8 2019/12/20 文件大小:6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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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日旅行社分工体系对比探究摘要:我国旅行社业一直以来实行的是以人为市场分割为特点的水平分工体系,随着市场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这种水平分工体系的弊端日益显露。日本采取的水平与垂直混合的分工体系给日本旅行社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动力。本文通过对中日旅行社分工体系的对比研究,借鉴日本旅行社分工体系的优点,发展完善我国旅行社的分工体系。关键词:旅行社;分工体系;对比研究旅行社的分工体系是指类别不同的旅行商在旅游市场和旅游产品流通环节中所承担的角色及其彼此之间的关系。旅行社业合理的分工体系有利于节约市场交易成本,提高旅行商的经济效益。一、水平分工体系和垂直分工体系水平分工体系是按照旅行商的经营内容和业务范围进行分工。中国旅行社分为国际社和国内社两大类,其实质都是政府行政干预下的水平分工体系。水平分工体系下各类旅行社的经营活动都涉及从生产、设计、旅游产品开发到旅游接待的各个环节,在经营内容和业务范围上并没有实质上的差异。垂直分工体系是市场发育后形成的一种自然分工体系。在这种分工体系中,旅行社通常分为旅游批发商和旅游零售商(旅游代理商)。具有开发旅游产品的能力的形成批发商,不具备市场开发能力的形成代理商。批发商和代理商共存,形成旅行社市场的“批一零体系花两种分工体系的利弊中国旅行社业的水平分工体系在实行之初是有其合理性的,然而如今这种水平分工体系已经与行业本身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水平分工体系下,整个行业呈现"大而全,小而全”的局面,旅行社之间业务重叠,旅游产品雷同、旅行社的低水准重复建设,有碍于产品创新,加剧了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在水平分工体系下,政府对旅行社业的过多干涉容易造成市场不平等,进而阻碍市场的良性发展。在水平分工体系下,资产存量无法向大型旅行社转移,无法实现在全行业内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这就不利于规模效益以及良性竞争态势的形成。目前,我国许多旅游业之外的大公司因为资本的优势,希望开办旅行社,以获取经济利益。然而,这些新开办的旅行社,无论是管理上、资本运作上、利润回报上,还是社会效益上都出现了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建立一个完善的分工体系。在目前的水平分工体系下,占旅行社比例最大的中、小旅行社,基本上都是单打独斗,在面临重大的压力时,只能顾眼前,无法去考虑长远利益,由于本身的小和散而导致弱和差。在旅行社的垂直分工体系中,掌握客源的是批发商,直接面对游客的是零售商。在这种情形下批发商保证了客源,地接社只需保证服务质量。因为共同的利益需求,批发商间不会轻易发动价格战,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地接市场相对平衡,避免了在水平分工体系下的恶性竞争,地接社的质量也大幅提高。这一切都会从根本上为游客带来质优价廉、个性鲜明的旅游产品,充分满足游客的需求。在旅行社垂直分工体系下,旅行社业的组织结构将呈集中化趋势,形成各级批发、零售商分工明晰的销售体系,零售商可以从批发商那里可以拿到成熟而优惠的旅游产品进行销售,既能得到无风险的可行利润,又能够扩大供给,解除自己对于产品供应的后顾之忧。日本的旅行社将水平分工体系和垂直分工体系融合在一起形成自己的混合分工体系,日本的旅行社分为三类:一般旅行业、国内旅行业和旅行业代理店。一般旅行业可以从事国际旅游、国内旅游和出国旅游三种业务,主要开展对外旅行业务;国内旅行业可从事国内旅行业务;旅行业代理店可作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