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2012
反违章工作管理标准
2012-07-19发布 2012-08-01实施
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6 记录
7 相关性文件
8 附录
前言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发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教育、引导员工(包括承包商人员)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生技安监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生技安监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 批准:吴振光
审核:吴建红
复核:刘太洪魏少文
修订:凌仕江
起草:曾宪洪
反违章工作管理标准
1 适用范围
除特别说明条款以外,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以及承揽本公司业务的承包商在本公司区域范围内(含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各项工作过程中的违章行为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热力和机械
GB 26860-201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 26861-201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Q/YD--2008 《防止发电厂人身伤亡事故十项工作规定》
Q/YD--2012 《电力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和考核管理规定》
《关于对外包工程实行承包商电力生产事故连带责任考核的通知》(粤电生【2012】132号)
3 术语和定义
指本公司区域内的人员(包括公司员工、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承包商工作人员等)在公司范围(包括生产厂区、生活区)的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和本企业电力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规章、制度、规定而进行的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章管理和指挥的行为。
4 职责
负责组织本标准的实施,对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作出决策与协调,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部门和外来作业人员的反违章活动进行组织领导。
安健环分部负责归口管理全公司的反违章工作,监督本标准的实施。
(班组)负责人、安全员职责
部门(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以及被监管的承包商员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分析、教育、查处、纠正及考核。参与配合本部门(班组)职能范围内的反违章教育、宣传、惩戒、考核。
各部门(或班组)安全员配合本部门(或本班组)领导开展具体的管理工作。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管理总则
坚持违章“零容忍”原则。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敌,是造成安全事故的温床。为实现本质安全,达成“零事故,零隐患”的安全生产目标,必须加强违章治理,杜绝一切违章现象的发生。
公司的反违章工作实行全员、全过程管理和逐级负责制,公司领导和安健环分部对公司范围内的违章行为进行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违章行为进行管理,班组负责人对本班组责任范围内的违章行为进行管理。凡因各级管理不到位或自查、自纠不力反复出现的,追究相应的部门及班组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和义务。公司各级领导、安健环工作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现场检查、监督本标准的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公司全体员工、承包商工作人员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进行反违章。
公司对违章行为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
a)对违章行为,(若违章现象或后果符合公司其他规定或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则对该违章的处罚执行三者中最严厉的处罚);
b)对反违章成绩显著和制止违章、避免事故发生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标准》的规定给予特别奖励。对发现和制止违章行为的人员,依据《违章记录卡》和处罚结果,及时发放奖励:
1)奖励标准为每发现一例违章奖励100元。
2)两人以上共同发现的,按照发现人签名记录以人均计算(例如:某一例违章由2人共同发现,;同一时段、同一地点的同一违章事例,多人重复发现的,只统计最早发现人的发现数量)。
c)设立由安健环分部管理的安全基金,负责发放反违章奖励、收缴违章罚款。
d)公司员工个人在一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违章行为被处罚的,取消当年参与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优秀安全员等的评比资格;
违章行为的分类以及清单
本标准所包括的违章行为根据其可能引起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章、一般违章两类。具体清单见规范性附录《常见的违章行为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