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8
文档名称:

《政府采购协定》培训讲义.ppt

格式:ppt   页数:18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政府采购协定》培训讲义.ppt

上传人:经管专家 2011/10/28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政府采购协定》培训讲义.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政府采购协定》
一、《政府采购协定》定义
二、《政府采购协定》三个原则
三、机遇、入场券和公平秤
四、背景及框架
五、GPA适用范围
六、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待遇
一、《政府采购协定》定义
◆作为WTO法律框架下的协议之一,《政府采购协定》简称GPA,在很多媒体报道中却被称为第二个WTO。这主要是因为其所强调的高度开放性和WTO相同,而且,加入GPA也需要和成员国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其复杂程度也与WTO有一拼。
◆《政府采购协定》(英文缩写GPA)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复边协定之一。它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有序言和24个条款,第二部分是签署方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清单、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刊物清单等5个附件。第二部分需要经过谈判确定。
定义:
◆ GPA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单项贸易协议,是各参加方对外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以实现政府采购国际化和自由化的法律文件。值得注意的是,其并不属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需签订的一揽子协议的范围。因此,中国在2001年加入WTO时,并没有同时签署GPA,只是承诺愿意接受《政府采购协定》,但是谈判事宜另行安排。
◆ 2006年底,中国正式宣布,将于2007年底启动加入GPA的谈判。

2007年12月,中国政府正式向WTO秘书处提交了加入GPA的申请和初步出价清单,正式启动了加入GPA谈判。
目前,财政部负责政府采购GPA谈判的是国库司政府采购二处·处长李承双
GPA的性质
第一,GPA是一个诸边协议。虽然它欢迎所有WTO签约方加入,但到2006年4月为止,只有38个WTO成员加入了该《协议》。与WTO其他的协议相比,该《协议》的效力不仅受到缔约方数量的局限,而且还受到缔约方有限承诺的限制。所有GPA缔约方的承诺都体现在各自加入《协议》文件的几个附录之中,附录中没有涉及的领域都不受GPA约束,因此,GPA的诸边性质有两个显著特征:缔约方数量的有限性和缔约方承诺的局限性。
第二,GPA是一个自愿加入的协议,所有WTO签约方都有权自主选择加入或者不加入。
第三,GPA只对缔约方有效,GPA缔约方之间相互开放政府采购市场,非GPA缔约方虽然不受《协议》约束,但也享受不到GPA缔约方相互给予的优惠政策。
二、《政府采购协定》三个原则
一是国民待遇原则和非歧视性原则
二是公开性原则
三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原则


GPA的目的就是要求其成员国对其他成员国的供应商开放其政府采购市场,换句话说就是,GPA成员国的企业可以进入其他成员国的政府采购市场,享受和其本国企业同等的秤
从1947年关贸总协定谈判开始,国际上就公认把市场分为两大块,一是普通商业消费市场,二是公共产品消费市场,前者对应私人消费,后者对应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市场和一般市场的区别在于前者的规模和集中效益远大于后者。按照国际通行的计算方法,一个国家的政府采购市场约占该国GDP的10%~15%左右。如此大的数量和规模,对于企业来说,其意义不言自明。除了规模大之外,排他性也是政府采购的一大特点。政府采购是本国政府鼓励、培育本国企业的一个有效手段。各国都有关于政府采购应首先考虑本国产品的规定。比如,美国国会通过的《购买美国产品法》就明确要求联邦政府采购要采购本国产品。而我国的《政府采购法》中也规定: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一、如果一旦加入GPA,该国就必须按照规定向其他成员国开放自己的政府采购市场。由此可见,政府采购这块大蛋糕就是我国加入GPA后给中国企业带来的最大机遇。
“加入GPA,就是为中国企业争取到了一张参与其他国家政府采购竞标的入场券。”

二、加入GPA还有利于应用国际规则来规范我、公正的公共市场体系和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防止公共采购市场的腐败,促进政府廉洁。“公平竞争、无歧视待遇是GPA的原则之一。这种公平、公开的环境对于中国经济发展来说,将是非常有利的。一方面可以通过公平竞争,降低开支,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公平竞争中来提高我。”
案例
例子:美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一个美国企业要把产品卖给本国政府的话,达到一定数量的产品配件生产国必须是GPA成员国。目前美国企业产品的许多配件在中国制造,但是因为中国不是GPA成员国,致使产品无法进入美国的政府采购市场。一旦我国加入GPA,不仅会有更多的中国企业直接加入竞争,同时也将带动一些配件生产企业的发展。
四、背景及框架
(一)背景:
★长期以来,各国都将政府采购作为保护国内企业的重要措施,政府采购市场实行封闭管理。1947年关贸组织制定的关贸总协议中,也没有将政府采购纳入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关贸组织直到1979年才将政府采购纳入贸易投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