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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普通高校就业代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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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普通高校就业代理.doc

上传人:pppccc8 2019/12/24 文件大小:6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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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代理服务简介与办理需知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广大毕业生提供就业代理服务,与我中心签订《就业代理协议书》的毕业生必须把本人档案转递到中心综合业务部,同时中心还可为其提供办理落户手续和党关系接转等服务。就业代理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就业代理费每年240元。具体办理程序:一、 签订就业代理协议书《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代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代理协议书)一式二份。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各学院统一组织自愿报名参加就业代理的毕业生签署就业代理协议书(一年一签,一次签一年)。学生本人须认真逐项填写完整后签字、经我中心审核、收费、盖章后此协议方能生效,此协议中心与学生各存一份。最后,将已签代理协议的这部分学生纳入省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报到证。需特别强调:毕业生与我中心签订就业代理协议后,必须妥善保管好就业代理协议书。此协议为就业代理期间,毕业生办理有关手续及证明的唯一凭证。二、 接收毕业生档案1、 档案名单请用Excel表格按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号顺序录入,要求录入:就业报到证号、档案序号、学校名称、姓名、性别、专业、是否落户口这几项基本信息,如有可能请录入:出生日期、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是否落户、生源地等详细信息。2、 前来移交档案时,请出示档案的书面名单以及电子版名单,毕业生档案请按档案序号依次排放,希望各高校将已做代理的毕业生档案一次性送往中心,以便于统一整理。三、 交接代理协议书及办理落户手续报送的就业代理汇总名单(附电子版)要和代理档案的名单顺序相同,如需落户的毕业生须在表格上单列一项特殊注明,便于核对。办理落户手续必须严格按照户籍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将材料收集齐全,否则不能办理落户手续,希望各高校在收集和整理户籍材料时按以下几点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办理落户手续须提供下列材料:1、 就业代理协议书;2、 《报到证》原件复印件;3、 毕业证书复印件;4、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注明姓名及常用联系方式);5、 长春市内高校迁移:须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单位集体户口登记表,不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同时须通知迁出地派出所及时为其办理户口解锁手续;6、 长春市外高校迁移:须提供户口迁移证和一张小二寸彩色照片(迁往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7、 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8、 落户所需时间:60个工作日注意:1・学校统一来中心办理落户手续的,报到证只需复印件,原件统一发放给学生本人,然后按2-5将材料装订(附电子版),,请务必在学校所辖区派出所办理解锁手续后,方可到就业中心落户3・省外毕业生,:序姓性学专身份证联系方签约日户生源号名别校业号式期口地办公地点: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二楼一站式办公大厅1号窗口。办理户籍手续和二代身份证公安机关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户籍大厅位于浦东路816号浦东路派出所位于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