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的通知水科技[1996]386号根据1991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以部水利管理司为主编单位制订的《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o本标准自1996年12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小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利管理司,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岀版社岀版、发行。1996年8月26日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DesigncriterionofreservoirmanagementSL106-,保证水库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按照基木建设必须为工程管理创造条件的原则,要求设计中应具有为水库生产、经营管理以及职工生活所必备的管理条件和设施,特制定本规范。、中型水库工程管理设计。、改建、扩建、续建的大、中型水库工程,应在充分利用原有管理设施的基础上,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增建完善管理设施。,纳入水库工程设计总概算,并与工程同吋完成。,凡本规范未做规定的,仍按有关规范执行。(),确定水库主管部门的级别。据此,确定与主管部门级别相适应的水管理单位的机构规格。(m3)水库坝高(m)防洪灌溉而积(万亩)供城镇及工矿金业用水水电站装机容量(万kw)保护城镇及工矿区保护农田面积(万亩)大(I)型>10特别重要〉500>150特别重要〉120省级大(II)型10〜180及以下重要500〜100150〜50重要120〜30县级以上中型1〜〜3050〜5中等30〜5县级以上 注按上表划分水库管理等级时,如有的水库库容属一个等级,而防洪保护城镇及工矿区、保护农FR而积等其中一项属上一个等级或坝高超规模,则可认为是本档次的重要水库,其主管部门等级可按提高一级确定。、工程特点和有关部门现行的有关规定,设置水库管理单位机构,并按精简的原则确定人员编制。,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和当地情况,在水库工程设计中,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工程区和生产、生活区(含后方基地)。:大坝、输水道、溢洪道、电站厂房、开关站、输变电、船闸、码头、渔道、输水渠道、供水设施、水文站、观测设施、专用通信及交通设施等各类建筑物周围和水库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1)山丘区水库,应符合以下规定:大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50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o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200m。上、下游均与坝头管理范帀端线相衔接。中型水库上游从坝轴线向上不少于100m(不含工程占地、库区征地重复部分)o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150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