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共赣县县委办公室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9〕2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09〕1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的重要意义建立和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村级组织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政治基础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客观要求,是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农村的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对全面推进“三化”建设进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的部署,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确保村级组织依法有效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三化”建设中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确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范围,将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点。村干部报酬是指对在职村班子成员发放的固定补贴,一般每个行政村3-5人;村办公经费主要指必要的办公用品费、水电费、报刊征订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需的开支;其他必要支出指村内治安、卫生防疫、垃圾收集等公共管理和服务支出,对组干部误工补贴由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要认真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在职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基本报酬(含固定补贴和绩效补贴)按不低于上年全省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2008年为9339元)确定,其他村干部按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基本报酬的70%确定。所有工资从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村干部的固定补贴按基本报酬的60%确定,绩效补贴按基本报酬的40%确定。固定补贴由乡镇财政所单列户头,通过“一卡通”按月发放,绩效补贴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发放。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要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具体标准应综合考虑行政村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按照公开透明、管理规范、使用高效、足额到位、保障运转的原则,加强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各乡镇必须采取一定形式,将县财政核拨给各村的转移支付资金数额、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年度结余情况进行公开,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支出,严禁截留、挪用、挤占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现象。。完善“村财乡代管”管理方式,取消村级银行账户。村干部报酬之外的各项支出必须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委会主任(或村书记)审批、乡镇包村领导复核后方可报帐。村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