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SLF和MLF的区别央行向市场放水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买卖”,一种是“借贷”,SLF和MLF就是通过“借贷”,回购则属于“买卖”。SLF全称常设借贷便利(StandingLendingFacility),是央行在2013年创设的流动性调节工具,为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降准降息释放流动性副作用较大,一旦释放则无法对流动性进行有效控制。SLF则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抽紧流动性。SLF发放对象主要为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发放过程如下:SLF合格抵押品有国债、央行票据、国开行及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公司信用债,央行会有一定抵押率来控制风险,期限一般为1-3个月。MLF全称中期借贷便利(Medium-termLendingFacility),于2014年9月由中国人民银行创设,发放对象与SLF一致,与SLF最大的区别就是期限长点。MLF期限为3个月,临近到期可重新约定利率并展期,合格抵押品也主要为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信用债等优质债券等。央妈通过MLF放水,是希望推动贷款回升,并对三农和小微贷款有所倾斜,刺激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