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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市经信委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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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市经信委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19/12/28 文件大小: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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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市经信委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规范市经信委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委领导、机关各科室:为节约机关行政经费开支,确保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烟台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1、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差必须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并确定时间、人员、路线、任务、交通工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公务出差审批单从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共邮箱(ytsjxw@,密码jxwyts)或者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下载。2、委领导出差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各科室负责人出差审批单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告委主要领导;其他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须经分管领导审批。3、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将审批后的“审批单”和“派车单”(出差期间自带车辆的人员)交机关财务人员,作为审核报销差旅费用的依据。4、机关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乘坐大巴、火车等一般交通工具:(1)出差地省内外各城市,无论是开会、学****培训,还是工作考察,来回都必须乘坐火车或长途汽车;(2)如遇有特殊情况须乘飞机的,需经委主要领导审批。未经审批而乘坐飞机的,有关费用由个人自理。在外出差人员办理完公务应及时返回,在出差期间擅自到其他地点办私事或旅游的,所发生的住宿及旅程费用自理。(3)机关科以下工作人员随同委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按有关规定执行。5、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住宿费等支出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无住宿费发票,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以上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附件:1、关于印发《烟台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略)2、《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务出差审批单》样单。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4月21日附件2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务出差审批单单位或部门出差人姓名出差地点起止时间出差事由申请人:年月日交通工具科室负责人意见分管领导意见主要负责人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