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申批流程图申请新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申请表》;2、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或原有执业许可证明;4、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申请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接到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即为受理,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办公室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3-4名专家和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标准实地考察、核实,并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审查自申请之日20日内,根据评审结果、服务需求情况作出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延长10日,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许可证》副本决定一般由受送达人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直接领取。送达 对准予设置的服务机构应当公开并允许公民查阅。公示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据取得的许可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变更和延续校验执业许可文件每三年由原批准部门校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