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原工学院文件中工政〔2014〕18号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校内特聘教授评聘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直属部门:现将《中原工学院校内特聘教授评聘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原工学院2014年11月24日中原工学院校内特聘教授评聘暂行办法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产出标志性科研成果,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学术影响的学科带头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学校决定实行校内特聘教授制度,现制定本暂行办法。一、选聘名额通过校内特聘教授的评聘,学校将用5年时间重点培育10名左右取得突出成果的高层次学科带头人。每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及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可选聘1人,省级以上协同创新中心最多可选聘2人。校内特聘教授聘期五年。二、相关待遇(一)评聘后,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外,享受校内特聘教授津贴每人每年6万元。(二)根据学科不同,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20万元,文科10万元。(三)根据情况,配备或完善科研工作室。三、申报条件(一)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对特别优秀的博士,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到副教授)。(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三)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及组织管理能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思维,能够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四)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相当及以上级别项目的主持人,或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面上(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的主持人,或两项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其中近三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者是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相当级别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前三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前三名);或者是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主持人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主持人)。,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或教育部“长江学者”、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国家级创新团队带头人,或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或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第一负责人。近五年的教学科研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中的至少一条:(1)在本学科SCI的2区以上期刊或《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下同),或在本学科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论文8篇以上,同时有5篇以上被SCI(SCIE)、EI、SSCI等检索收录。(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前7名),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优秀,或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前2名或二等奖的主持人。(3)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前2名),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2名)或一等奖主持人。(4)理工科累计获得纵向科研经费200万以上或横向科研经费500万以上(按到学校账户计算,下同),文科累计获得纵向科研经费50万以上或横向科研经费200万以上。(说明: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攻关项目、国家支撑计划、863项目、973项目、重大基金项目的等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四、聘期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