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监察局科室量化考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委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调动机关各室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我县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组织机构成立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常委、室主任为成员的委局机关量化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干部室。二、考核对象委局机关各室及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委局机关量化考评内容由机关建设、业务工作、创先创优、创新亮点工作四部分组成,分值为120分。1、机关建设(20分)(1)理论学****10分)以学****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委局机关开展“两个****惯”和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活动;以打造学****型机关为目标,开展“每月一书”读书学****活动;坚持每周政治学****各室和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对所在室予以扣分(考核分数扣完为止):①无故不参加学****培训或活动,每人次扣1分;②未按要求完成学****任务的,每人次扣1分;③学****要求有记录,有体会,每年心得体会不少于6篇,每少一次学****记录扣1分,每少一篇心得体会扣1分。(2)作风建设(10分)加强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各室和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对所在室予以扣分(考核分数扣完为止):①违反机关规定迟到、早退、擅离职守、;②工作期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的,;③违反工作程序办事,造成工作被动和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1分;④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引发服务对象投诉查实的,每人次扣1分;⑤有不廉洁行为被反映查实的,每人次扣10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⑥违反保密纪律要求的,每人次扣10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⑦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受到处理的,每人次扣10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⑧科室出现工作不协调和闹不团结等问题每室扣2分。2、业务工作(60分)按照序时进度,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具体内容见《各室量化考评评分细则》。3、创先创优(20分,上不封顶)(1)科室工作或个人受表彰:①获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分别加20、10、5分;②获省、市、县纪委表彰的,每表彰一次,分别加10、5、3分,不重复计分。在市纪委考核中,每进一位次加5分,每退一位次扣5分,保持第一名加3分。(2)业务工作出市级专刊、以文件转发的,业务科室分别加4分、8分;出省级专刊、以文件转发的,业务科室分别加8分、12分;新闻信息被市纪委采用的,业务科室和办公室各加5分;被省纪委采用的,业务科室和办公室各加10分;被省领导、省纪委领导批示的,业务科室和办公室各加20分;中央领导、中纪委领导批示的,业务科室和办公室各加40分。(3)在《日报》、《风纪》及电视台发表的,业务室和调研室各加2分,在电视台《廉政聚焦》栏目播出的,加10分;在《党的生活》、《群众》、《新华日报》及电视台发表的,业务室和调研室各加5分;在卫视《廉政时空》栏目播出的,加20分;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中国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及中央电视台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