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推进中小学教师监管意见工作指导意见.doc

格式:doc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推进中小学教师监管意见工作指导意见.doc

上传人:pk5235 2016/2/2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推进中小学教师监管意见工作指导意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推进中小学教师监管意见工作指导意见建设教育强县,必须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爱岗敬业、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依据《中华人民人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就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县中小学教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编制管理,。按照满足教育发展的基本要求和精简高效、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根据城区学校增扩、农村学校网点调整和学生数及学科结构变化,由县编办、县财政和县教育主管部门依据上级规定的编制标准,以法人资格学校为单位实行一年一核定,并对各校教职工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和动态管理。。凡中小学教师擅自离职或私自被教育系统外单位借用的,县财政一律停拨工资。所在学校必须在本意见下发一周内通知其返回任教。接通知后一个月内未返校或返校后又离岗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县编办予以下编;对未经批准脱产进修、脱产读研的教师在本意见下发后两个月内转出人事与工资关系,若不办理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县编办予以下编。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大管理监督力度,县监察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属学校原因,追究校长责任。要体现以人为本,妥善解决教育系统因病致贫、因病缺岗的特殊群体问题。。各中小学校要建立财政供给人员台帐,增员、减员等变动情况在一个月内到县编办办理上下编手续。每学年结束,对本校教职工编制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将在编不在岗人员及时上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后,报送县编办和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备案。。严把入口关,新选招的教师必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和符合招聘条件。用3—5年时间新招千名教师,充实和改善教师队伍。进一步优化新教师招聘方式,主要如下:(1)统考选招:应聘者参加省、市、县联考,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择优招用。(2)直接选招:一中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可对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通过公开面试直接招用。(3)定向选招:对2009年之前由学校自聘的报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且有三年以上(含三年)任教经历的教师,应从全县招聘教师的总计划中划出一定比例分年度择优选招,一中定向选招指标及淘汰人数直接到校,由学校自主组织实施,其他高中和义务教育学校定向选招指标及淘汰人数实行全县捆绑,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中小学自2012年起不得新增自聘教师,三年内全部取消自聘教师。。县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年薪比常态年薪有明显提高,且给予解决住房、家属安排工作、子女入学优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不受学校岗位设置比例限制等:(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2)全国优秀高中教师;(3)省特级教师;(4)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5)省内外知名重点中学有六年以上任教经历的高中把关教师;(6)省级优秀重点中学副校长等优秀管理人才;(7)全国高中教师一、二、三等奖优质课获得奖。二、规范人事调配,。教育系统的人事调配,应当依法依规按计划有序进行:(1)编制调配计划:每年年初,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提出本年度全县中小学教师调配计划,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2)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