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涪陵协和医院(一)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二、委员会每季度一次召开会议,制定医院输血培训计划,提高医院临床医护人员输血知识。三、根据医院人事变动情况,每2~3年进行一次换届工作。四、每年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总结本年度医院临床用血情况并布置来年计划。五、组织参与输血质量管理工作评审。六、根据医院成分输血完成指标情况,向全院进行通报。七、.制定院内各种血液成份与安全输血的医疗规定。八、评估输血治疗效果。讨论重大输血疑难病例。九、协调检验科与各科室有关输血工作事宜。十、分析、评估输血不良反应和输血后传染病发生原因。十一、定期组织分析、评估特殊输血病例或不合理输血病例。十二、组织专家对重大输血差错、事故进行鉴定,并向医院提交总结性报告和结论。十三、监督检验科的日常业务工作,促进输血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十四、向医院提交年度业务工作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涪陵协和医院(二)临床输血岗位职责制度一、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疗副院长、医务科长、输血科主任和有关人员组成。二、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在医院领导下工作,是医院血液及血液制品的管理和咨询机构。三、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医务科负责召集并做好会议记录。输血科负责准备会议资料。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报院长同意后生效。四、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在医院临床用血和血液的保管、领取、使用过程中行使管理、监督、检查职能,实施规范管理。负责全院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与技术指导,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考核并及时通报。(二)负责审批检验科制定的临床用血计划,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血、科学用血,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三)负责组织供应医院的临床用血,确保进血合法、安全和规范。(四)负责宣传和贯彻《献血法》,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献血的法律、法规和指示,结合本院实际,制定相关的规定和制度。(六)负责制定本院献血工作规划和年度用血计划。(七)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涪陵协和医院(三)检验科工作制度1. 检验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械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院《输血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2. 检验科工作人员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3. 一般输血,医生预先填写输血申请单并逐项填写清楚。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正确无误后,抽取血标本,由专人送检验科。急诊输血亦同时将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一并送血库,否则应立即通知有关医师补齐。4. 血库人员在收到申请单及血样时,与送血人员共同认真核对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并与血样标签核对是否完全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退回重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5.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各项检验单必须详细登记并签全名。如确遇难以判断的结果,应向科室负责人或有关上级报告,并认真复查,直至结果明确无误,方可发血以确保安全。6. 统一使用本地区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制品,对血站送的血液要认真检查,严格核对,如发现采供血机构所发血的血型标记有误,或标签内容模糊不清,应做好记录,然后通知采供血机构退回复核。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退回,不得使用。且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报告。7.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姓名、性别、并按好、科别、床号、ABO及RH血型、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血液一经领出,不得退回。8.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9. 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工作需要,大力开展成分输血和临床用血技术的研究。10.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11. 检验科工作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全血、红细胞冷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液应当按保存日期的先后排序,分型存放,先存先用。临床医护人员不应拒领。(特殊情况需要保存期短的血例外)12. 贮存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储血室每日三氧灭菌消毒一次;储血室及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需达合格。13. 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及报表,仪器设备及维修记录,试剂质量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