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H -2001
海信集团月度工作任务书
考核办法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H -2001
海信集团月度工作任务书考核办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海信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月度工作任务书的组成结构与内容、评价的原则和依据,以及考核的组织、分工、方法和程序等。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
2 月度工作任务书的内容构成与分值
集团公司月度工作任务书采用统一格式(见附件一:月度工作任务书格式),主要包括分为三个部分:即“集团大事分解任务”及年度重点工作(不低于20分)、“本月重要工作任务”、季度或阶段临时交办工作。
如没有“集团大事分解任务”、“年度重点工作”则分值并入“本月重要工作任务”。
3 月度工作任务书的填制要求
月度工作任务书每月填报两次,上月底制定本单位本月的工作内容,本月底对本月工作任务书完成情况进行自评。
制定工作任务书时填写内容
集团大事分解任务、年度重点工作
各部室、子公司根据集团确定的战略方针、年度经营计划、经营大事及集团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业务主管部门承担的任务,制定本部门、子公司年度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目标等,列出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将工作详细分解到每一个月,汇总到经济管理研究中心审核,审核合格后作为工作任务书审核的依据,逐月进入工作任务书。
本月重要工作任务
指本部门或子公司为完成经营管理目标,在职责范围内建设性的、非常规、非例行性的工作。
季度或阶段临时交办的工作
由集团领导下达的重点工作。
填写要求
为确保工作任务书填报质量,各单位在填报工作任务书时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
只准填写重要的非常规性工作和关键工作,日常工作一律不得填写。非常规性工作较少的部门,可确定几项本月关键工作填写,严禁将日常工作全部列入工作任务书。月度工作任务书重要工作不得少于4项。
填写工作任务书时,在“预期目标或效果”栏填写每一项工作预期要达到的目标或效果,要求必须作到可以量化,不能仅写出该项工作完成的意义,需要有具体计划和达到的完成程度,具有可衡量、可评判的指标。
工作任务书中大项工作的分值必须分解到每一小项。
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时间必须按照“上旬、中旬、下旬”填写。凡是需要跨月完成的必须写明本月完成部分的进度与结果,并要减少跨月工作在进行过程中的分值。跨月工作必须在“工作任务内容”栏中注明要跨几个月,使工作具有连续性,直至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才能在工作任务书中消失。不能确定具体跨几个月的工作不能列入工作任务书中。
工作任务书中的各项工作内容目标要具体、明确,概念要清晰,严禁出现“做好…”“开展…”等模棱两可的字眼,必须是“完成…”。工作任务书的填写应有利于评估、考核,工作质量以量化为准。每项工作必须有明确的目标与效果,作到可量化考核。
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报送工作任务书,在将工作任务书上报集团考核小组时必须同时报送工作任务书电子版(尽量通过网络发送),为配合集团办公自动化网上发布,电子版统一采用Excel表格形式。
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