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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欠款的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1294838662 2020/1/12 文件大小:4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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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清理欠款的工作方案关于清理欠款的工作方案篇一2016年关于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方案【关于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方案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6〕4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3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开展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的目的是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控制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为把政府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一)清理存量、分清责任。在2013年政府债务审计基础上,清理核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二)甄别债务、测算风险。逐项甄别政府存量债务,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区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测算政府债务风险,做好风险评估工作。(三)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各级政府按照有关要求统计锁定在建项目,汇总本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名录,在剥离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功能的同时,妥善处理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二、清理甄别的原则、范围和标准(一)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程序严谨的原则,按照“见表、见人、见账、见物”和“逐笔、逐项”的工作要求,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债务系统)为基础,逐项核实,逐笔甄别。坚持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系统数据与报表数据相符,确保每一笔政府债务都有明确的举借和偿还主体,有具体的偿还资金来源和债务资金用途,做到来源清、用途明、偿还有保障。(二)清理范围。按照2013年政府债务审计口径,债务单位要清理核实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债务,分为三类: :政府(包括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下同)、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举借,确定由财政资金(不含车辆通行费、学费等收入)偿还的债务。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借,确定以债务单位事业收入(含学费、住宿费等教育收费收入)、经营收入(含车辆通行费收入)等非财政资金偿还,且政府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的债务。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不含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政府及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提供担保的债务(不含拖欠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三)甄别标准。财政部门牵头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其中: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转化为企业债务的,不纳入政府债务。 、计划偿债来源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甄别为一般债务。如义务教育债务。 、计划偿债来源依靠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能够实现风险内部化的,甄别为专项债务。如土地储备债务。 ,无法覆盖的部分列入一般债务,其他部分列入专项债务。三、实施步骤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具体牵头、其他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按照先清理、后甄别的顺序开展。具体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准备。 ,安排部署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 、省直管县(市)依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充实人员力量,抓紧组织开展工作。 ,落实责任,加强沟通,抓紧组织开展本部门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 ,全面解读国发〔2016〕43号、财预〔2016〕351号文件精神,具体讲解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二)对账清理。 。债务单位从债务系统中导出债务明细数据,会同债权人(或相关方)根据合同逐笔核对偿债资金来源和债务变化情况。核实后,债务单位填写单位债务明细表,与债权人共同签字确认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对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各笔债务数据,债务单位根据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填报;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新增债务和债务偿还情况,以债务系统已统计数据为基础,严格按照审计口径填报。债务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系统债务数据。 。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审核中发现债务单位填报情况与审计结果或审计口径不一致的,退回债务单位重新核实填报。 。对按照债务审计结果、审计口径填报的政府债务存量有争议的,由争议双方提出解决方案及依据,经同级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并报同级政府确定。债务单位要在债务系统真实、完整地反映债务项目举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