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代写伦理学硕士论文定制:环境伦理学的内在价值与客观属性探索    代写伦理学硕士论文定制:环境伦理学的内在价值与客观属性探索 〔摘要〕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认为自然具有内在价值,并试图通过价值客观主义和泛主体论来提供理论证明。可是他们的证明并不成功,因为价值并不是自然物的客观属性,非人存在物也统统不是什么“价值主体”。 〔关键词〕内在价值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价值客观主义泛主体论 宣称自然具有内在价值的“内在价值论”,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的最为重要的理论预设。适如奥尼尔所说:“持一种环境伦理学的观点就是主张非人类的存在和自然界其他事物的状态具有内在价值。”[1]内在价值论与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属人论”截然对立,其基本观点是,价值不是属人的范畴,为人独有,而是所有自然物都具有的客观属性。换言之,任何存在物都有其不依赖于外物的“内在价值”。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家对内在价值的确证,走的是两条路线:一条是价值客观主义的确证路线;另一条是泛主体论的确证路线。前者的意图是,只要证明了价值的客观性质,也就证明了自然具有内在价值。后者的意图是,只要证明了自然物也是主体,那么即便主体是价值产生的充足必要条件,仍能证明自然具有内在价值。应当承认,这两条确证路线的设计都非常合乎逻辑,问题是他们最终走通了吗?下面让我们依次来分析。 一在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家中,罗尔斯顿是个最具代表性的价值客观主义论者,他十分肯定地说:“在我们发现价值之前,价值就存在于大自然之中很久了,它们的存在先于我们对它们的认识。”[2]罗尔斯顿把自然的创造性属性作为价值产生的源泉,认为这种创造性使得大自然本身的复杂性得到增加,使得生命朝着多样化和精致化的方向进化。他明确指出:“生态系统是能够创造出众多价值的,人只是其中的一种。”[3]因而“价值是进化的产物”[4],在地球上发生的由岩石到尘土再到动植物种群的进化乃至人类的产生,表明在千百万年的自然史中都有价值的产生[5]。既然价值先于人而存在,就得撇开人,重新定义价值。在人类中心主义的各种价值论中,尽管也存在许多互不相同的价值定义,但“人”或“人的需求”总是每个定义中都少不了的概念。罗尔斯顿决定不再因袭这个传统:“我们要扩大价值的定义,将其定义为任何能对一个生态系统有利的事情,是任何能使生态系统更丰富、更美丽、更多样化、更复杂的事物。”[6]不与人联系谈价值,迟早会陷入无法自证的困境。就罗尔斯顿的自然创生价值说及价值定义而言,如果撇开人,生态系统的“美丽”从何谈起?如果撇开人,又怎能说通大自然的复杂化进程和生物的多样化、精致化进程就是价值的体现?按天体物理学理论中采信率颇高的宇宙大爆炸理论,地球、太阳系乃至整个宇宙,在宇宙大爆炸后的膨胀过程中,有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到多样、从粗陋到精致的进程,而未来在宇宙塌陷、收缩的过程中,迟早也会有再从复杂、多样、精致到简单、单一、粗陋的进程。可是按罗尔斯顿的价值理论,后一种进程却只能是无价值甚或是负价值的,这又是何道理?这些提问不从人出发,难道能说出个所以然吗?实际上,罗尔斯顿视生态系统的进化为价值的见解之依据说到底,还不是因为人类的诞生、发展与宇宙膨胀过程及生态系统进化过程相一致,而宇宙的塌陷及生态系统的崩溃则必然导致人类的灭亡。这就是说,如果没有人的评价,大自然的演化就仅仅是演化,根本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