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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资格社会保障社会保障论文.doc

上传人:hnet653 2016/2/6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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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资格社会保障社会保障论文.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公民资格社会保障社会保障论文两种公民与保障的二元性中国的各种社会保障基本上都是以户籍为基础的,由此衍生了二元化的保障体制。1958年1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法律形式将城乡分割的户口登记制度和限制公民迁徙自由的制度固定下来,标志着现行二元户籍制度的确立。自户籍制度形成始,中国的社会成员就被分明地标示为市民与农民两种身份,与此相伴的是二者作为同一国家的公民,却有着完全不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前者的发展是由国家(包括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收入负担的,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均由国家和单位提供和保障;相反,后者的发展则由自己负担,不能享受国家和全民财产带来的利益,被排除在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之外,得不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国民待遇。迄今为止,政府在城市社会建立了多重保障制度,保障范围包括最低劳动工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及居民最低生活等。相比之下,农民和农村从一开始就被排除在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在社会保障体制不断建立健全的今天,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形式也主要是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农村“五保”和少数地方推广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保障的对象基本上是困难户和五保户,农村大多数人还是无法享受社会保障,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除在保障体系之外。二元社会保障体系在中国社会发展的特定时期内曾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它使国家以极低的成本维持了农民的基本生活,将农业积累转化为推动工业化发展的原料和资金,保证了工业的超常规发展。然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二元保障体制的消极影响日益凸显,成为不利于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极大障碍。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保障的二元差距又出现了新的表现形式,即表现为进城务工农民社会保障的缺失。户籍制度的限制使得进城农民无法进入城市中的首属劳动力市场,成为正式职工,这就意味着他们不可能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障待遇。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的调查,%的农民工未参加任何保险,其中没有购买养老、医疗、%、%、%%。另据2004年劳动和民政统计年鉴中披露的2003年数据,城镇劳动者人均社会保障支出为1765元,而农民工仅为14元,差距高达126:1。社会保障的缺失使得工资待遇低、劳动强度大的进城务工农民成为城市社会中最脆弱的群体。这就是说,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社会保障的二元格局并未彻底打破。公民资格——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基础对于中国目前尚未根本改变的社会保障的二元格局,有学者认为这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建立覆盖全局的社会保障的程度。还有人认为是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投入不足的结果。其实不然,有研究表明,德国、法国等较早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在类似中国或更低经济发展阶段时,都已成功地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印度,为避免出现“因老返贫”而实施了为65岁以上农民每月提供5美元养老金的农村养老保障机制;即使在越南,也以“米保障”这一特殊的方式建立起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些案例表明,即使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阶段和国家,城乡居民也可以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这也提醒我们,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缺失,主要不是经济发展水平不够,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国家公共财政的投入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