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北宜都市中小学教师2014年录用公告
2014年湖北宜都市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讯请点击:http://v./news/20140317/
一、招聘职位
2014年,宜都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14名,详见《宜都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附件1)。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取得笔试资格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出现低于该比例情形的,可放宽至1:2,低于1:2的,经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于笔试前核减或取消相关招聘岗位职数。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相应职位笔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出现低于该比例情形的,于资格复审前核减或取消相关招聘岗位职数。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学业成绩优良,具备教师专业能力,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3、年龄原则上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以下两类情形之一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①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学历及学位的;②民办教育机构及宜都市外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或县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县市级以上优质课一、二等奖获得者。
4、身体健康,容貌端庄。
(二)职位条件
详见《宜都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笔试加分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湖北省内服务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其考核年限计算到2014年7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5、宜都市在编教师。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聘职位最后一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形的,以考生笔试总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总成绩仍相同,则以考生专业学科知识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若出现因有考生放弃面试权利等原因,而导致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与招聘职位职数比为1:1的情形,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其他职位所有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的最低分,方可确定为该职位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出现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