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吴质技监锅发[2009]31号关于开展2009年锅炉房安全、节能监管工作的通知各镇(区)、街道,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苏州市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通知》(苏质技监特函[2009]21号)文件要求,今年下半年将在全区开展工业锅炉房节能管理水处理达标活动(下称“达标活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一、达标活动范围:蒸发量≥4T/(详见附件二)。二、达标活动目标:活动范围内的工业锅炉配置了水处理装置,维护良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使用单位配备必要的水处理人员,并能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质处理和监测化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质处理定期检验结果统计显示,本地区50%以上适用范围的工业锅炉水处理达标,锅炉无结垢现象。三、工作要求:1、吴中质监局成立工业锅炉安全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65615329,联系人:任为民2、凡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4T/,应对照《工业锅炉房安全与节能管理达标活动考核表》要求(见附表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于8月5日前填写《工业锅炉房安全与节能管理达标活动考核表》报各镇(区)、街道安全办。3、各镇(区)、街道督促辖区内属达标活动范围内的在用锅炉使用单位,按照《工业锅炉房安全与节能管理达标活动考核表》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考核表》于2009年8月5日前汇总,报吴中质监局工业锅炉安全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2009年8月中旬,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