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庆市南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南川交易(土地)告字[2010]09号)南川交易(土地)告字[2010]09号    发布时间:2010-10-8    经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南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 NC2010让-11-1-1宗地面积: : 重庆市南川区神童镇仙女路地块出让年限: 70年容积率: ≤(%): ≤70绿化率(%): ≥20建筑限高(米): ≤10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保证金: 5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交地。备注: 1、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宗地编号: NC2010让-4-2-2宗地面积: 745平方米宗地坐落: 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派出所地块出让年限: 70年容积率: ≤(%): ≤35绿化率(%): ≥25建筑限高(米): ≤30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保证金: 4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交地。备注: 1、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宗地编号: NC2010让-9-4-1宗地面积: 8862平方米宗地坐落: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双河村地块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 ≥30绿化率(%): ≤20建筑限高(米): ≤30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投资强度: 保证金: 25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交地。备注: 1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2、竞得人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依照有关规定以及与南川区相关部门签订的《项目协议书》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对部份或全部无偿收回土地。(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要求的。(2)土地交付竞得人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超过约定时间未开工建设的。(3)竞得人超过协议约定的竣工时间1年后竣工投产的。(4)竞得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转让和出租土地的。3、可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产业准入类别: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投资强度≥470万元/公顷。公建每200㎡配停车位一个。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可以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四、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09日至2010年10月28日到重庆市南川区宣传文化中心一楼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09日至2010年10月28日到重庆市南川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