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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第一百一十九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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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第一百一十九条.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2/1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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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第一百一十九条.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将上一年度的营业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报表报送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并依法公布。[释义]本条是对保险公司报送、公布年度营业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报表的规定。一、保险公司必须依法报送并公布年度营业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报表。保险公司营业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报表是反映保险公司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的书面文件。它不仅是保险公司经营者准确掌握公司经营情况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险公司股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其他债权人了解保险公司财产和经营状况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实施监管的重要方式。因此,保险法要求保险公司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将上一年度的营业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报表报送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并依法公布。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我国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的三月底之前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年度营业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报表,并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方式予以公布。保险公司制作和报送的营业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报表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保险公司报送并公布的年度营业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报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保险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又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和附属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保险公司在某一特定时期财务状况的报表,是静态会计报表。它是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一定的顺序,把保险公司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予以适当排列,并且对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大量数据进行整理后编制而成的。(2)损益表:是反映保险公司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损益表把一定期间的营业收入与其同一会计期间相关的营业费用进行配比,以计算出保险公司一定期间的净收益或者净亏损,是动态会计报表。通过损益表反映的收入、费用等情况,能够反映公司生产、经营的收益和成本费用情况,表明保险公司生产经营的成果。(3)财务状况变动表:是综合反映一定会计期间内营运资金来源和运用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是根据保险公司在一定时期内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化,来分析反映资金的取得来源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