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 编号: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基础工程
分项名称
承台施工
施工班组
主体施工班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人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一、一般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佩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具,严禁穿拖鞋上工地。
2、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伤人。
3、基坑开挖不能太陡,基坑内作业时必须离基坑壁有适当的距离,以防发生塌方压人事故;
4、基坑周围设围护栏杆。
5、搬运钢筋、架管时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6、所有机械设备均需设漏电保护,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
7、电气设备的电源,应按有关规定架设安装;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并装有可靠的触电保护装置。
8、配电箱以及其他供电设备不得置于水中或者泥浆中,电线接头要牢固,并且要绝缘,输电线路必须有漏电开关。
9、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过道处,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动力、照明线需埋地。
10、振动器操作人员应着绝缘靴和手套。
1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在施工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由专人操作并加强机械维修保养,经安全部门检验认可,领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13、挖掘机及吊车工作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并且在其工作范围内不得站人。
14、材料运输车进出场必须打开转向灯,入场后倒车必须设专人指挥。
15、现场卸料(主要指钢筋、钢板、钢管)前,必须检查卸料方向是否有人,以避免将人员砸伤。
16、严禁酒后作业。
17、在作业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8、传递工具和物料时不得抛掷。
二、基坑开挖
1、基坑开挖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电力线干)有影响时,应提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基坑顶面应提前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
3、基坑开挖时,不得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从底层向四周掏土。
4、基坑采用放坡开挖,坡度为1:1,如土的湿度过大,应将坑壁坡度放缓。
5、基坑顶有动载(物体的活动,如机械作业)时坑顶边缘与动载间应留有大于1m的护道。
6、弃土不得妨碍施工,弃土堆的坡脚(坡底)与基坑顶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如为雨天,则安全距离必须加大。
7、基坑壁松动的部分必须清除,避免倒塌伤到作业人员。
8、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爬梯至少要两副,安放于相隔较远的位置,便于逃生。
9、开挖中,当基坑沿顶面有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10、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11、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要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12、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承台施工中,挖土、吊运拼装模板、绑扎钢筋、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