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村经营管理情况》2012年第96期 2012年11月13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五年倍增,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战略目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是提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手段。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既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主体,也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对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对于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龙头企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大事,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进一步明确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带动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构建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为目标,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努力把甘肃省打造成重要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二)目标任务
——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结构优化、特色鲜明、效益显著,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的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到2015年,全省优势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3000万亩,占全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0%以上。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的骨干龙头企业。到2015年,全省龙头企业数达到3000个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5个,1亿元以上的60个,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600亿元。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龙头企业集群。
——引导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研发,支持鼓励龙头企业组建研发机构,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中的深加工企业均建立自己的技术研发队伍或确定技术依托单位。
——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到2015年,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到50%。
三、切实抓好培育龙头企业的重点工作
(三)推进优势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引导优势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突出发展马铃薯、草食畜、现代制种、中药材、经济林果、蔬菜和酿酒原料等特色产业,形成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基地。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支持专业示范村镇建设,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原料。扶持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