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南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污染环境罪研究姓名:秦茂媛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刑法学指导教师:刘永强2012-06-10西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嘲燃摘要2011年5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六条将原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进行较大幅度的修改,并更名为“重大环境污染罪。”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中,最终将该罪名确定为“污染环境罪”。本文以此为契机,对“污染环境罪”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讨论,着重从犯罪构成、刑罚适用和司法认定三个方面入手,讨论其中一些具有争议且对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例如该罪的客体应当为何、如何区别此罪与彼罪、如何进行过失推定、以及对过失共犯的责任推定的设想等等。通过理论与案例的结合,比较学界各种观点,给出自己的看法。希望通过对该罪的分析,体现修改之后,我国从立法层面上对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积极态度,同时也可察觉该罪名在设置上还有哪些值得斟酌的方面。关键字:污染环境罪环境犯罪环境刑法Abstract“TheCriminalLawAmendment(eight)’’“idents’’‘'TheCrimeofSeriousEnvironmentalPollution”.Andthen,theadvicefromthesupremepeople’Scourtandsupremepeople’sprocuratorateonimplementthesupplementaryprovisionsofthedeterminationofchargesinthe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five),detenninedthen锄eof“TheCrimeofEnvironmentalPollution’’,Thispaperwillanalyzeanddiscussthe“TheCrimeofPollutetheEnvironment’’:Constitutionofthecrime,Punishment,,?Howtodistinguishbetweentiffscrimeandothersimilarcrimes?,,andmoreimportantly,accordingtoanalyzeanddiscuss,:Seriousenvironmentalenvironmentalcriminallawpollutioncrime;Environmentalcrime;The西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第1页绪论一、字木背景自然环境是地球上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生存的基础,它为我们生存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源。人只能顺应自然生活作息,遵循自然界的运行规律,而不是试图去征服自然,改变自然。人类很早就明白了这一点。我国古代自来就有“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观,在道家思想中就有“人法道,道法天,天法地,地法自然"的句子,强调人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行为最高准则,崇尚自然,以效仿天地作为人生行为的基本依归。然而人类社会为了追求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向地球伸手索取资源,不断地挑战着生态环境自愈能力的底线,环境终于不堪负荷。全球气候变化、资源紧缺、臭氧层耗竭、生物多样性丧失,表现在人类生活中的是怎样的景象:2004年印度洋大海啸,2007年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