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嘲燃摘要西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年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第四十六条将原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进行较大幅度的修改,并更名为“重大环境污染罪。”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谢H嗣窆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分校钪战ǜ米锩范ㄎ!拔廴净肪匙铩薄本文以此为契机,对“污染环境罪”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讨论,着重从犯罪构成、刑罚适用和司法认定三个方面入手,讨论其中一些具有争议且对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例如该罪的客体应当为何、如何区别此罪与彼罪、如何进行过失推定、以及对过失共犯的责任推定的设想等等。通过理论与案例的结合,比较学界各种观点,给出自己的看法。希望通过对该罪的分析,体现修改之后,我国从立法层面上对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积极态度,同时也可察觉该罪名在设置上还有哪些值得斟酌的方面。关键字:污染环境罪环境犯罪环境刑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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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一、字木背景着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承受着所谓的“文明进步”所产生的副作用一一环境污染造成的巨大灾难和隐忧。西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第自然环境是地球上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生存的基础,它为我们生存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源。人只能顺应自然生活作息,遵循自然界的运行规律,而不是试图去征服自然,改变自然。人类很早就明白了这一点。我国古代自来就有“天人合一纳桌砉郏诘兰宜枷胫芯陀小叭朔ǖ溃婪ㄌ欤旆ǖ兀胤ㄗ然木渥樱康魅艘R宰鹬刈匀还媛晌P形W罡咦荚颍缟凶匀唬孕Х绿斓作为人生行为的基本依归。然而人类社会为了追求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向地球伸手索取资源,不断地挑战着生态环境自愈能力的底线,环境终于不堪负荷。全球气候变化、资源紧缺、臭氧层耗竭、生物多样性丧失,表现在人类生活中的是怎样的景象:年印度洋大海啸,年孟加拉国“锡德”风暴,年我国南方九省气候骤变出现大暴雪等等,给人类造成了严重的创伤。沙尘暴、泥石流、洪水等更是时有发生,以及人类已经开始为了争夺资源而爆发战争。人类在享受恩格斯曾作出这样的预言:“我们不要过分地沉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个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了报复。每一次胜利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第二次和第三次就会有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结局,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他强调“要认识到自身与自然界的一体性。终于在经历了各种灾难、灾害之后,人类意识到,环境问题已经超越了政治、经济问题,成为了关乎人类作为一种生物体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问题。并且这种意识应该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因为环境的破坏与污染是随着人类整体对经济发展的追求,社会高度产业化而产生的,并且产生的结果是波及全人类的,因此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都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问题,世界各国都开始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生态环境。并且也积极探讨法律手段的有效性和其他可替代措施。有的国家通过制定大量的法律法规,通过严厉的惩处方式来抑制环境污染。例如德国,先后制定了两部专门的《反环境犯罪法》,最终与许多单行条文一起被纳入刑法典形①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年版,第场。..·
二、理论与实践意义西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第成非常系统、成熟的环境刑事法律;有的国家和地区尝试着找寻一些法律之外的有效方法来解决环境问题。例如欧盟,他们对用严格的刑事法律来规制环境污染行为的有效性持十分谨慎的态度。欧盟一些国家规定“辩诉交易”,希望通过交涉沟通使行为人自行修复其所造成的破坏。但大多数的国家还是倾向于将环境污染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用刑法以其严厉的处罚手段对犯罪进行威慑。因此,各国都在对环境犯罪与环境刑法进行研究,希望从理论上能进一步完善环境立法,在实践中能真正发挥法律的社会防范功能。我国从年刑法修订之后,才正式在《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设置了“破坏环境资源罪”一节,包括污染环境犯罪和破坏资源犯罪两大类。结合单行法,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和附属刑法,构成了我国当前的环境立法体系。但是我国环境污染问题似乎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根据我国国务院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的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报告,我国地表水总体为中度污染,近海海域水质较前几年有所下降,空气质量略有好转,酸雨污染严重。一边是国家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一边却是环境指数并没有明显好转,这说明环境污染在一直持续发生着。尤其是近几年来,不断有媒体曝出企业违法排污行为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污染后果。例如年南盘江污染事件导致江内上百吨河鱼死亡;年湖南武冈县某精炼锰加工厂因长期违法排污,导致当地上千名儿童血铅超标;伺是年,湖南省浏阳河市某化工厂发生镉污染事件,农作物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