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流程自2016年3月1日起,我县所有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均按照县发改委批复的建设批次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的用地范围进行验收,不再单体验收,按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验收。(原使用的《高台县单体建筑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不再使用)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3.《高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村庄规划二、办理范围城乡规划区内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三、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申请表》;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复印件)、《规划条件通知书》(复印件)、单体立面效果图(纸质和电子文档);竣工后的正立面、北立面、左侧立面、右侧立面照片(纸质或电子文档);、放(验)线记录表;;;;;(包括地下管线);(暂未定)。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验收→发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五、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六、取得的审批文件《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换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四不予验收,五不予通过”原则四不予验收:,不予竣工规划验收;,不予竣工规划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