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收稿日期]20130112[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5Y126)。[作者简介]侯爱琴(1965),女,硕士,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我国的农业发展及“三农”问题解决对策浅析侯爱琴(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荆州434023)[摘要]作为人口超级大国的中国,其“三农”问题的形成是历史与现实多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根本症结则在于公有集体化的经营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阻断了农民同土地要素之间的内在收益关系,迫使农民只能从经营规模极为有限的农业活动中获得微薄的收益,而城乡二元分割制度则让这种收益模式固定化,导致农民基本无法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这也使得很难在现行体制不变的背景下解决三农问题。因此,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从宏微观2个层面改革现行的农业经营组织制度以及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关键词]身份歧视;户籍红利;锁定效应;合作化与规模经营[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1409(2013)11008403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农业得到了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民生活也得到了极大改善。但相比之下,“三农”问题依然是我国经济社会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是由其他现象所引起的。通过分析我国农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笔者对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对策进行了探讨。(1)互助合作使生产要素、劳动贡献与农民报酬增长紧密结合新中国以土地改革解决了制约农业发展的制度缺陷,即农民过度依附于土地等生产要素。然而,这种改革虽然形成了农民的劳动与土地等生产要素合二为一的新制度,有助于农业发展,但分得土地的农民缺少资金、种子、农具、役畜者极为普遍,这种旧制度形成的生产资料非农民所有的历史问题,使得获得土地的农民难以单独开展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样制约着农业的恢复与发展。基于这种市场需求,党和政府发动群众,通过自愿互利、劳力互助、牛力互助、种子口粮互助的方式以解决生产困难,积极引导农民创办临时性、季节性互助组、常年互助组,进而创办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及完全社会主义的高级农业合作社,通过逐步过渡的方式,走出了一条由点到面、由小到大、由临时性到综合性、由农业集体劳动到综合性合作社的农业互助合作之路,以合作方式解决了劳动与生产资料的有机结合问题,从而让生产资料及劳动贡献的多寡同农民个人或家庭的收益紧密结合,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到1956年粮食产量创造了历史新高。(2)大范围的集体化阻断生产要素、劳动贡献与农民报酬的结合农民组织制度的改革带来的生产效率提高,促使政府采取措施推动农民生产组织制度更大范围的集体化,快速将更多的农民以及生产资料集中到人民公社。但这种过快的生产资料及生产经营方式的集中,在很大程度上阻断了农民的劳动贡献、生产要素贡献同自己报酬之间的联系,结果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与创造力,从而伴随着这种集体化程度提高而来的不是产量的快速增长,而是1958年开始的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这种状况延续到到改革开放初期,几乎使得农业处于崩溃的边缘。(3)土地承包再度使生产要素、劳动贡献与农民报酬增长紧密结合严峻的现实迫使农民自发性进行生产组织的创新,即回归到既有的个体经营形式———土地承包,从而将农民的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