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县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为做好市、县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根据县人社局、教体局《关于做好全市、全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上级分配名额市优秀教师2名;县优秀教师19名;县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二、评选条件1、市、县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守教育教学一线,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成绩突出,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2、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纪守法,带头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三、名额分配1、市优秀教师(街道一中1名,中心小学1名)分配原则:共2名,初中1名,小学1名根据全县大方向,倾向教育教学成绩好的单位。在中心校考核中,街道一中中考成绩较好,所以给街道一中1名;中心小学成绩连续多年超过县直小学,成绩很好,所以给中心小学1名。2、县先进工作者(中心小学鞠学起)在各中小学校长中,中心小学成绩连续多年成绩很好,全县排名前茅,学校管理工作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名额确定给鞠学起校长。3、县优秀教师根据现有教职工数分配(采用四舍五入法),有市优秀教师的少给1名县优师。具体数为:(3)(3)、县优秀教师评选,把本单位所有教学一线教师近三学年度(2011-2012、2012-2013、2013-2014学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出名次,按名次依次推荐。先推荐市优秀教师,再推荐县优秀教师。五、,加强监督。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公开评选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14年8月4日下午,根据评选办法,选出推荐人选,结果电话报中心校,并立即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公示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