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doc

格式:doc   大小:26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doc

上传人:梅花书斋 2020/2/19 文件大小:2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征求意见稿)、宰前检查、屠宰同步检疫以及检疫结果处理的操作程序。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活动。。屠宰检疫官方兽医对动物从入场查验到屠宰之前进行临床健康检查,对宰后动物的胴体和内脏按规定的程序和部位进行检查的过程。胴体猪经屠宰放血,去掉毛、头、尾、蹄、内脏后带皮或不带皮的***。同步检疫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动物的头、蹄、内脏、胴体等实施的现场检查。经检疫确认为不妨碍肉食卫生的普通传染病及一般疫病而有死亡危险的动物,在急宰间进行的紧急屠宰。禁宰经检疫确认为一、二类或重大动物疫病的,应采取不放血的方法扑杀后作工业用或无害化处理,严禁屠宰。通过销毁或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将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或附属物进行处理,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本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为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猪肺疫、猪链球菌2型。。,检测结果符合规定。,且检疫结果符合规定。(场、点)查验环节查验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对检疫证明与运载数量是否相符;查验并识读畜禽标识,查验相关信息是否相符;了解途中运输情况,排除传染病;临床检查实施临床健康检查。(场)查验,检疫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合格的,准予入场并按产地分类送入待宰圈。(场)查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进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禁止入厂(场),限制人员、车辆流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运载工具等进行清洗消毒。记录生猪数量、产地、货主、车辆型号及车牌号码等情况。《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的相关要求对生猪进行临床健康检查。经宰前检查合格的生猪送入待宰圈,准予屠宰。禁宰经宰前检查,发现一类动物疫病的,禁止屠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农业部《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经宰前检疫,发现除一类疫病外的生猪,视情况送急宰间急宰。、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2型等二类动物疫病的,不得屠宰,确诊后按GB16548-有关规定处理。同群猪进行隔离观察,确认无疫后,方可进入屠宰线;如隔离猪出现临床症状的,按GB16548-有关规定处理;对屠宰患有疫病生猪的待宰圈、急宰间、隔离圈等场所应实行严格的消毒。对检疫患有一、二类动物疫病的生猪,根据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编号,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追查疫源。记录宰前检疫过程中的情况应记录详细完备。,对同一头猪的头、蹄、内脏、胴体等进行统一编号进行检疫。检疫各环节发现异常的,应明确标记。观察鼻盘、唇和齿龈,看有无水泡、溃疡、烂斑,主要检查口蹄疫、水疱病等疫病。在放血后浸烫前,沿放血孔纵切开下颌区,直切到颌骨高峰区,剖检两侧颌下淋巴结(每侧各一刀,共两刀),视检是否肿大,切面是否呈砖红色,有无坏死灶(紫、黑、灰),周围有无水肿、胶样浸润等,主要检查炭疽。去头前剖检两侧外咬肌(每侧各一刀,共两刀),充分暴露剖面,观察有无囊尾蚴,必要时剖检扁桃体。在开膛取内脏后检查心脏、肺脏、肝脏、脾脏、胃肠及肠系膜淋巴结、支气管淋巴结、肝门淋巴结等。视检心包和心外膜,触检心肌弹性,切开心包膜(一刀),检查有无变性、渗出、出血、坏死以及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