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2201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表演类比赛方案及节目要求承办单位:宁波市李惠利中学、宁波市海曙区青少年宫一、比赛项目(一)舞蹈。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7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参赛选手为省内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时间不超过5分钟。(二)儿童歌舞剧。节目人数不超过10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二、报送数量(一)舞蹈:杭州、宁波、温州市各25个节目;舟山市12个节目,义乌市8个节目;其他设区市20个节目。(二)儿童歌舞剧:每个设区市4个节目,义乌市2个节目。教育部儿童歌舞剧试点小学每校可酌情报1个节目(由省组委会直接通知,单独报送)。省属有关单位如需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需事先与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联系后,单独报送。三、报送比例各市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小学组和中学组一般各占50%。甲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少于80%,乙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超过20%。四、节目报送(一)按设区市分配的节目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报送(经省组委会确定单独报送的节目,直接报送),报送单位均需认真填写《201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节目报送表》(见附表1)和《201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节目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名单》(见附表2)。电子稿请发至邮箱:154466752@;纸质稿加盖教育局公章和光盘一起寄至承办单位宁波市李惠利中学。(二)节目光盘一式2份,内容必须是2014年录制。报送节目的光盘均使用DVD光盘刻录的MPG、AVI等视频数据格式(码流越大越清晰越好)。所有节目的声音和图像必须同期录制,如发现先期录音的将取消资格。小学组和初中组、高中组分别刻盘,各类节目必须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同一类别的节目与节目之间留出5秒钟蓝屏。报送光盘的外壳上需粘贴标签注明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不要直接贴在光盘上,以免影响播放)。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及指导教师姓名。光盘报送截止时间2014年7月10日(以邮戳为准)。(三)节目光盘不退还。省组委会对获奖节目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上传网络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五、报送地址将比赛相关文件资料、光盘快递寄至宁波市甬港南路193号李惠利中学,邮政编码:315041,联系人: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