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DZ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216—2002煤层气资源/储量规范Specificationsforcoalbedmethaneresources/reserves2002-12-17发布2003-03-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2DZ/T0216-.、分级体系6煤层气资源/.(规范性附录)煤层气储量计算参数名称、符号、单位及取值有效位数的规定附录B(规范性附录)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计算关于储层的基本井(孔)控要求附录C(资料性附录)—2002前言煤层气是重要的洁净新能源,制定一个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油气)准则相衔接的煤层气储量计算、评价和管理规范,可以促进煤层气资源的合理利用。由于目前没有通用的储量分类标准和计算方法,为规范我国煤层气资源/储量分类和计算,并促进国际交流,根据GBn/T270—88《天然气储量规范》、GB/T17766—199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并参考了美国石油工程师学会(SPE)和世界石油大会(WPC)、联合国经济和社会委员会以及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SEC)等颁布的有关储量分类标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凡报批的煤层气储量报告,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的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地质矿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陆武、冯三利、胡爱梅、李明宅。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4DZ/T0216—2002煤层气资源/储量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我国煤层气资源/储量分类分级标准及定义、储量计算方法、储量评价标准和储量报告的编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地面钻井开发时的煤层气资源/储量计算,适用于煤层气的资源勘查、储量计算、开发设计及报告编写;可以作为煤层气矿业权转让、证券交易以及其他公益性和商业性矿业活动中储量评估的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n/T270—88天然气储量规范GB/T13610—92气体组分分析方法储发[1986]147号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MT/T77—94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藏)储层具有不均质性,其含气性和产能等也是有差别的,宜实行滚动勘探开发,应进行动态储量评估,从发现直到废弃的各个勘探开发阶段,其经营者应根据地质、工程资料的变化以及技术和经济或相关政策条件的变化,分阶段进行储量计算、复算、核算和结算。,煤田勘查程度和认识程度既是煤层气勘查部署的重要基础,也是煤层气资源/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以吸附在煤基质颗粒表面为主并部分游离于煤孔隙中或溶解于煤层水中的烃类气体。。其数量表述分为资源量和储量。,当前可开采或未来可能开采的,具有现实经济意义和潜在经济意义的煤层气数量。,赋存于已发现的具有明确计算边界的煤层气藏中的煤层气总量。(简称可采储量)5是地质储量的可采部分。是指在现行的经济条件和政府法规允许的条件下,采用现有的技术,预期从某一具有明确计算边界的已知煤层气藏中可最终采出的煤层气数量。。是指在现行的经济条件和政府法规允许的条件下,采用现有的技术,预期从某一具有明确计算边界的已知煤层气藏中可以采出,并经过经济评价认为开采和销售活动具有经济效益的那部分煤层气储量。经济可采储量是累计产量和剩余经济可采储量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