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000015辽电大党发〔2016〕26号关于印发《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现将《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中共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2016年5月16日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鼓励和支持各基层党组织不断探索创新党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基本原则(一) 立足实际原则。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确保用于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二) 专款专用原则。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要确保经费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或套取现金用做他用。所有项目经费的开支必须符合财务制度规定。(三) 统筹安排原则。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根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并适当向有重点项目、创新项目的基层党组织倾斜。(四) 量入为出原则。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坚持预算先行,量入为出,严格按额度使用。二、使用范围及标准(一)党建基础工作项目经费党建基础工作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各党总支(支部)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建工作调研,订阅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走访、慰问、关心生活困难党员等,确保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的正常开展。党建基础工作项目经费按照每年度在职教工党员100元/人、学生党员50元/人的标准核定。党员人数以上年底统计数据为准。(二) 特色项目经费特色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各党总支(支部)开展的有特色的创新性实践活动,鼓励各党总支(支部)创新党支部活动载体和平台,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各党支部开展的特色项目可申请使用特色项目经费,特色项目经费实行立项申报制度,项目申请额度为2000-2500元,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半年到一年。(三) 其他需要支出的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各党总支(支部)党员服务站、大学生党员之家等活动阵地建设,以及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该费用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使用。三、使用管理(一)党建工作经费在学校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专项资金(高校党建)中列支,实行专项管理,党委组织部负责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统筹安排和审核,党建工作专项经费须当年使用。(二)专项经费使用前,各党总支(支部)需填制党建工作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