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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w3332654 2016/2/25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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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各村(居)委会: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近入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实施2012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招生学校蓬街镇中学、蓬街中心小学、蓬街二小、竿蓬小学、新市小学、镇海小学、浦南小学、浦北民工子弟学校。二、招生对象符合本方案中第五条规定的,初中为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学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的未入学适龄儿童。三、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要求,在确保学区内学生入学的基础上,对学校有空余学额需招收学区外学生的,实行免费依次分批直接或摇号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四、组织领导成立蓬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方案,规范招生行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全洋兼任。五、招生规定(一)学区划分。根据镇内学校布置的实际情况,每个学校的学区划分不变,招生范围不变,原招生条件不变,学校招生数原则上按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执行。(二)班额规定。因本镇生源不均,中心校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48人以内,蓬街二小、完小原则上不突破45人(学区内确保入学)。(三)招生办法各小学要首先确保符合政府规定的、符合原招生条件户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军队烈属子***先考虑)。在此基础上,若还有空余学额,可按照下列批次依次摇号录取,录取办法按以下批次在一定期限内按顺序公开报名(符合同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的报名过时不补)。当符合某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不足余额时,全部录取,超过空余学额时实施摇号录取,并不再启动下一批次的报名。第一批次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中招生:户籍在蓬街镇内且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第二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1、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2、户籍和父母房产都在蓬街镇范围内。第三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1、父母在蓬街镇内有房产。2、符合文件规定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适龄儿童。第四批次本着区内、市内和市外的先后顺序安排其他租住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初中首先确保户籍在本镇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在此基础上,若还有空余学额,按照下列批次依次完成招生。第一批次在市内学区外户籍的应届蓬街镇范围内各公办小学毕业生中招生。第二批次在其它有入学需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中招生。(四)证明材料1、2012年报名的各类证明材料办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5日,今后报名的各类证明材料截止时间须在上一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房产证明材料以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为准且必须是父母完全所有。对2007年以后在集镇范围内通过公开拍卖取得国有住宅用地的对象,报名时需出具本人购买合同和发票;对涉及小城镇改革试点时,由镇政府统一安置的宅基地,报名时需出具本人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如父母与爷爷奶奶一起居住,房屋所有权证爷爷奶奶所有,需证明父母无房产(区***中心房产查询中心出具的正式证明材料)。2、文件规定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