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试论刑事诉讼中律师辩护与代理试论刑事诉讼屮律师辩护与代理论文摘要:在刑事诉讼屮,正当程序模式和犯罪控制模式都要求对犯罪嫌疑人正当权力的合理保护,辩护和代理制度为其屮重要的构成部分,但在理论和实务屮,两者往往难以区分,木文通过对律师在刑事诉讼屮的辩护和代理进行分析,以期厘淸两者间的界同,并对制度的构建予以阐释。关键词:刑事诉讼;辩护;代理如何成为岀色的律策星务所領导人如何成为出色的律师事务所领导人i/<"•二5“公平的审问必须慎重地顾及互相争执的双方,使双方都能得到同样的重视和评判。要让法官知道一项辩论究竟有力到什么程度,必须让他先从禅思竭虑而申辩的人那里听取辩词…这就是律师的工作。他的职责不在判决而在说服。我们并不要求律师以一种超然的和毫不偏袒的方式报告案情,而是要求他处理案情使之显得最为有利于他的委托人。他不是像一珠宝商,慢慢地在光线Z下转动钻石,使它的每一片小平曲都能全部显嘉。相反的,律师好比把钻石稳定于一个角度,使它单独的一个面特别惹日。律师的职责是帮助法官和陪审员以利害关系的目光来看待案件,因而同情于他的诉讼委托人在命运摆布Z下的境遇。”…美朗•富勒对刑事诉讼,美国著名学者赫伯特•帕克提出了著名的的正当程序模式和犯罪控制模式的分类的伟大设想。根据帕克的观点,犯罪控制模式基于对犯罪行为的控制,强调有效地处理案件,是至今为止刑事诉讼稈序最重要的职能的理论。犯罪控制模式认为司法制度越能有效地起诉犯罪分了,就越能有效地控制犯菲,刑事司法官员在诉讼开始阶段就能审杳出无罪者,没有被审杏出来则可能有罪并可以继续迅速诉讼。如果法院被认为纵容罪犯或不能有效地镇压犯罪,则构成对刑事法院最大的威胁。相反,正当稈序模式主要考虑防止无辜者被宣告有罪。正当诉讼模式将个人权利置于效益Z上。按照正当稈序模式,如果法院监视了个人的权利和宣告无辜者有罪,法院的合法性将受到最大的威胁。正当稈序规则被认为是确保法院诉讼程序可视性和对公众负责的-•种手段。显然,这两种诉讼模式的诉讼价值取向是有所不同的,现代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各国刑事司法制度来都建立在正当稈序与犯罪控制之间某种平衡的基础上。并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的制度设计上偏重于正当程序模式的构建,正当程序模式的诉讼价值取向是被指控人的权利,在这一模式屮刑事辩护和代理制度对于保障被指控人的合法权利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处于犯罪嫌疑人地位的当事人受白身能力,萇至人身H由的限制,在于追诉犯罪的国家机器的对抗屮,处于相当不利的诉讼地位,因此,正当稈序模式注重诉讼主体之外其他人辩护权和代理权的行使,将其视为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能够行使辩护权和代理权的主体中,律师无疑是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在刑事诉讼中律师更为尤其重要,在辩护和代理屮,律师是最主要,也是最有能力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这是因为,一方面,律师是法律职业T作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熟悉法律的规定和程序的运作,能够圆满地完成辩护和代理业务,而另一方面,法律在辩护和代理制度的假设屮,因为律师的专业性,乂赋予了律师较其他辩护人和代理人更多的权利,对律师行使权力限制相对较少,这也使得律师有行使辩护权和代理权的充分的空间,能够更好的完成任务。但是,这两项权力所来源的刑事辩护制度和刑事代理制度这两者既有其相似Z处,又存在相当的不同点和各白的特殊性。为明晰刑事诉讼屮律